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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补偿,助力“野味”养殖转产
《广州市处置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本月5日起正式实施。《补偿办法》明确了不同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的参考补偿标准。
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一直以来把“野味”养殖当作特色产业来发展的养殖户怎么办?这一重大民生问题摆在了各级政府面前。
不久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率先把“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明确写入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林业局随后召开专门会议,强调各地要积极探索开展养殖户转型转产、安置、补偿等工作,尽量减少养殖户损失。广州实施《补偿办法》正是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的表现,且标准不低。《补偿办法》还明确,在办法出台前或施行后一个月内,依规停业、完成动物处置的,上浮10%给予奖励。可见,这是一个“有想法”的《补偿办法》。
财政补偿也许不能弥补养殖户的全部损失,但这种思路值得肯定。一项影响一个行业发展的公共政策,究竟是采取“一刀切”的封堵,还是以疏为主、疏堵结合,体现了决策者的价值取向。体恤从业者的难处,适当补偿其经济损失,疏堵结合不但彰显决策者的“以百姓心为心”的情怀,也降低了公共政策的执行阻力,提高了执行效率。合理补偿助力“野味”养殖早日转产,此举甚善。
具体执行过程中,尚需把工作做细致、做扎实。此次补偿的对象是合法养殖、依规停业的养殖户,对于这类对象,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到认真登记、仔细核实、准确认定,确保应补尽补、不漏一家,不能发生拒绝登记、核实、认定等推诿现象。对于不属于补偿范畴的主体,也要防止其浑水摸鱼。必须提醒的是,要保障专项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千万别出现“打白条”现象。
用发展眼光来看,适当发放补贴、为养殖户暂时纾困之外,还要加大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发展替代产业,想方设法帮助其实现转产。只有找到致富新路,才能彻底告别传统的路径依赖。尤其对于贫困户,不仅要优先补偿,还要做到“一户一策、因户施策”,把转产与扶贫相结合,确保他们不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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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20/0609/9935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