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评论 口罩代替工资“罩”不住企业违法行径
口罩代替工资“罩”不住企业违法行径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很抢手,有个别公司在给员工发工资时,不是发放现金,而是用口罩代替,这种做法合法吗?4月26日,南宁市人社部门执法人员走进工地,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企业和农民工朋友解答了这一疑问。(4月28日《南国早报》)
疫情当前,口罩是人人必须品,甚至一度是稀缺品。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应当以劳动保护或福利的名义给员工免费发口罩,怎么可以用口罩代替工资呢?正如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关执法人员所言,“这种做法违反劳动法,也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所明令禁止的。”
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上被寄予厚望。然而对于其中明确“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有些人却不以为然。通过前面的新闻可见,以什么形式发放农民工工资非常关键,它是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重要一环,而不是说不拖欠就行。
有一年中秋节前夕,媒体报道过这样一件事,在河南省会长安区一建筑工地上辛苦工作了几个月的农民工们领到了几张月饼票,但月饼并不是作为福利,而是用来代替工资的——每位农民工发了5盒月饼,每盒抵418元工资。这件事一度引起热议,且不说以月饼抵工资违反了相关规定,关键是农民工需要吃那么多、那么贵的月饼吗?农民工多为单身汉,中秋节也未必回家,这价值两千多元的月饼怎么消化是个大问题。难怪当时有人感慨说,价格这样高的月饼,农民工能吃得起、咽得下吗?
如果不是媒体报道,谁能想到会有人以高昂的月饼代替农民工工资呢?若是被问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了吗?他们肯定会大言不惭地说,不拖欠呀,都发放了呀。可谁知领了“月饼工资”的农民工是何等心情?
更有甚者,据媒体报道,2008年底,山东烟台一老板竟买来假币给农民工发工资,而且还不止一次这么做,最终东窗事发,被警方刑拘。如此用心叵测的老板,比起那些有意无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板来说,要坏上百倍。这种黑心老板被警方刑拘,可谓是罪有应得。
农民工在城市打拼,他们为城市的发展付出了辛勤的汗水,理应受到尊重和关爱。但遗憾的是,农民工权益受损的情况一直在发生,以月饼、口罩等物品抵工资就是典型的侵权形式。对于此类侵犯农民工权益的事情,政府部门理当负起责任,加强监管和查处,为农民工讨回公道。所以从这一点来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替代”非常务实,绝非杞人忧天,也不是小题大做。各级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并强化宣传,认真防范,力争从源头杜绝一切侵犯农民工“工资权”的行为发生。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20/0429/9572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