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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限塑令”来的正是时候

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根据《意见》,我国将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其中,针对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业态带来的快递塑料包装、外卖塑料餐具等的消耗量快速上升,污染日益突出问题,《意见》提出了在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逐步禁限部分塑料包装物使用的具体要求。(新华网1月19日)

早在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便正式出台。本着节能环保,遏制“白色污染”的目的,这一通知明确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由此不难看出,包括电商、外卖、快递等新业态经营者,“限塑令”都应该具有同样效力,需要得到一样的执行。然而就目前的情况看,“限塑令”显然遭到了线上线下、不同业态之间不平衡的监督与执行。之所以如此,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比如线上经营具有较大的虚拟性、分散性、隐蔽性,外卖、电商、快递属于新业态,需要给予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从而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管等。但笔者以为,这更重要的因素恐怕还是此前的“限塑令”规定对电商、外卖、快递等新业态不够明确,进而执法力度较弱的老问题。

客观而言,十多年前,我国电子商务、快递等新兴业态才刚刚起步,方兴未艾,淘宝网的年成交额还不及今日的百分之一,“网络外卖”的概念更是闻所未闻,彼时“限塑令”的制定对这些业态少有考虑、执法部门对此不够重视乃至忽视,似乎也情有可原。然而,随着我国电商、外卖、快递经济成为国人消费的常态和一支非常重要的业态方式,不管是从立法立规,还是执法落实,再对此熟视无睹,恐怕就难以说得过去。

事实也正是这样,比如对于电商塑料袋使用泛滥、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有关方面就开始关注和研究。比如早在2017年,国家发改委就对外表示,准备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调整“限塑令”,研究制定在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率先限制一系列不可降解塑料包装使用的相关实施方案,同时督促地方特别是城市加大落实力度。此外,将推广新型材料,征集、筛选技术成熟、产业基础比较完善的可循环、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在条件成熟的领域和行业推广使用。此表态引发业内关注,“限塑令”一旦推广至电商、外卖、快递等领域,绿色物流等将会加速发展。

两年多时间了,这一规划终于落地,而且比人们想象的更加具体和明细。比如此次新规明确,到2020年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到2020年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年底,全国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等等,可谓是限塑“路线图”和“时间表”都一并非常的详细全面,具有很好的可执行性与指向性。

当然,就以往的经验看,国家的规定有了,更关键的是要执法落实。这就要求,一个层面,需要有关方面在既有的规定之下,严肃无死角执法,让“限塑令”覆盖电商等新兴业态无空白;另一个层面,则是需要地方等有关方面针对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细完善制度,更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尽可能压缩“限塑令”等不执行、弱执行灰色空间,使其更有操作性和执行力,真正啃下电商、外卖、快递等相对新兴业态限塑这一不力区乃至空白区的“硬骨头”。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20/0120/866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