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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海:新《公司法》应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今年5月份,全国人大法工委启动了《公司法》修改研究程序。新《公司法》应肩负四大使命:一是尊重与保障公司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促进公司生存维持与可持续发展;二是弘扬股权文化,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三是强化交易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以及脱实向虚现象背后的高杠杆风险,对债权人友好的公司法;四是鼓励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鼓励创新,精准修法,坚持问题导向,靶向修法。(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9/1225/831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