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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是否有“鬼” 亟待真相

12月21日,酒鬼酒就媒体关于酒鬼酒原经销商举报2012年54度500ml老酒鬼酒添加“甜蜜素”的报道,发出声明:酒鬼酒公司严禁添加甜蜜素,也从未采购过甜蜜素。酒鬼酒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均经过严格检测,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规定。近年来,酒鬼酒产品经国家及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100%。(12月22日《北京青年报》)

对于酒鬼酒的声明,举报人也不示弱,他发表声明称,酒鬼酒避重就轻,并称没有采购不代表酒鬼酒中不含有甜蜜素。他要求对54度500ml老酒鬼酒,以及其他酒品是否含有甜蜜素,进行公开、公正的检测,给公众一个交代。举报人的声明也是消费者的期望,即酒鬼酒有没有问题,要拿公开透明的检测结果来证明,打嘴仗没意义。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从酒鬼酒声明看,其明显知道这一规定。问题在于,酒鬼酒既严禁添加甜蜜素也从未采购,为何举报人会实名举报?虽然举报人与酒鬼酒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但举报人应该不敢诬陷,因为诬陷要承担法律责任。据悉,举报人已向媒体和监管部门提供3份权威检测报告,其中1份进行了公证。

假如举报情况属实,那么酒鬼酒所谓的“抽检合格率100%”就值得深究——到底是酒鬼酒公然说谎,还是问题酒鬼酒躲过了抽检,或者说抽检存在某些漏洞?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对于这一举报,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称,其已经收下举报材料,但并未正式受理,需要相关部门调查之后才会决定是否受理。坦率地说这种监管态度不可取。

酒鬼酒是否添加“甜蜜素”,是涉及消费者健康、关乎食品安全的大事,地方监管部门应该第一时间受理,及时进行调查和检测。不管酒鬼酒是否有“鬼”,有关部门都要及时用权威检测结论来还原真相,这既是对举报人负责,也是对被举报对象负责,更是对消费者负责。假如是诬陷,酒鬼酒自然会追究举报人的责任以维护声誉。但如果酒鬼酒确实有“鬼”,则需要第一时间召回所有问题产品,并对酒鬼酒依法严格处罚。这才是监管者该有的态度。

虽然酒鬼酒为自己辩护的做法可以理解,但其在发表声明的同时,既没有出示可以证明产品安全合格的有力证据,也没有及时委托权威检测机构再检测,这种自说自话的声明显然没有多少说服力。从这个角度来说,酒鬼酒应对此次事件诚意不足。

2012年,酒鬼酒曾陷入白酒塑化剂风波,如今又陷入“甜蜜素”风波。可见,酒鬼酒的日子并不“甜蜜”。如果一家酒企真正对消费者负责,恐怕不会涉及这些风波。而面对这些风波,无论是酒企还是监管部门,只有拿出诚意还原真相才能把风波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无论是谁拖延真相,时间越久,对企业形象、监管形象、消费者权益伤害越大。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9/1223/828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