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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货车计重收费,关键是规避违法超载反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取车辆通行费。记者7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后,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8月8日《北京青年报》)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是为了避免车辆“大吨小标”,并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随着我国治超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情况下,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
问题是,一旦取消货车计重收费,不排除有的货车司机,受利益驱使,加速超限超载反弹。不可否认,车辆超载是一种相当普遍的交通违法行为,其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特别是对公路和桥面的损害极大。研究发现,当汽车轴载超过标准载一倍时,行驶公路或桥梁路面一次,相当于标准车辆行驶沥青路面256次,行驶水泥混凝土路面65536次;而且核定载重量越大的车辆,超载对公路或桥梁路面的破坏越严重。
长期以来,货运车辆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除了一些车主见利忘义之外,更在于有关部门“乱罚款”。这些年治理货运车辆超载之所以效果差,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监管部门以罚代法,利用超载罚款让司机“合法”超载。以至于,在一些地方,只要按时足额交纳了罚款,超载货运车辆便可以畅通无阻。可见,在一些执法部门眼中,神圣威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成了其大肆敛财的一种“提款机”。
特别是,有关部门实行以罚代管,不仅使货运车辆超载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而且使肇事者从心理上产生一种合法化的感觉,更加堂而皇之。因此对社会的危害也就特别严重。然而,有关部门之所以会疯狂敛财,缘于交通法规对货运车辆超载的处置只限于罚款,导致违法成本偏低,从而诱发出管理部门以罚代管的利益冲动,对货车辆超载的治理,形成了超载、罚款、再超载、再罚款的恶性循环。
可见,取消货车计重收费,关键是规避违法超载反弹。其实,治理货运车辆超载,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吊销驾照和营运执照;同时,将货运车辆超载入刑,违法成本提高了,谁还敢以身试法?关键是,这样可以遏制有关部门“一罚了之”的执法行为,从而也铲除了以罚代管的利益土壤。特别是,将货运车辆超载入刑,并非是多送一些人进监狱,而是以最严厉的方式提醒广大货车司机:避免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既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更是对自己生命的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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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9/0809/6927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