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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中医院原院长受贿获刑6年半

南都讯记者张钊广州市黄埔区中医院原院长贾某生被抓时,公文包里只有4样东西:各酒楼的牙签、订房卡片、设备商的名片和医院的设备采购计划表。近日,贾某生因犯受贿罪被黄埔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没收财产11万元。此前,该医院的原副院长、放射科原主任也因有受贿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投标实为“私人订制”

贾某生生于1960年,1983年从第一军医大学毕业,2012年被提拔为黄埔中医院院长。

从2013年开始,贾某生开始频繁地会见医疗设备供应商,在谈下一个个项目的同时,也收取了一笔笔回扣。一年多的时间里,在医院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麻醉机等医疗设备的过程中,贾某生为多个设备供应商提供便利,帮助他们获得供货合同,自己也多次收取“好处费”共计106 .3万元。有时甚至在没有核实供应商身份信息是真是假的情况下,就与对方签署了合同。

由于医疗设备的专业性很强,所以招标采购主要采取代理销售制,销售渠道短而窄,垄断性也强,采购、定价环节存在着很大的可操作空间。部分供应商向贾某生承诺10%-20%的高额回扣,要求院方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提前设置采购标准,开辟一条“私人订制”通道。

然后供应商再从中获悉采购预算价格,用十分接近采购预算的价格,在无竞争条件下顺利中标。表面上为公开招投标,暗地里却在招投标前已基本确定好需要采购的设备品牌及型号,暗度陈仓地将公开招投标的实质架空,完成贾某生与设备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同盟。

贾某生敢于收取高额回扣,是因为其在医院大权独揽,主持全面工作,对医药、器械的采购有管理权和支配权。他在多个场合流露出霸道和强硬的姿态,甚至私底下接触设备供应商的过程中,也多次直白放话,直言中医院他说了算,以后有什么生意直接找他谈就行。

副院长受贿68万元还房贷

贾某生并不是黄埔中医院唯一落马的领导,在他之前,原副院长刘某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黄埔法院查明,2005-2014年期间,刘某坚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采购、基建维修、后勤服务等业务往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先后收受6人贿送的好处费共计现金68万元。据一名行贿人回忆,他向刘某坚送了15万元“好处费“后,自己所代理的中药颗粒,在黄埔中医院的销量明显提升。据刘某坚供述,所收的68万元好处费全部用来还房贷。

在黄埔区中医院系列案中被追究刑责的,还有该院放射科原主任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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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0808/66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