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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江西病死猪事件共查处渎职犯罪12人

中新网8月5日电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今日介绍,江西宜春在2014年高安“12·27”病死猪事件中,共查处畜牧水产局、商务局相关人员渎职犯罪12人及相关联犯罪6人。

央视去年曾播出报道《追踪病死猪》称,“记者在江西高安跟踪调查一年,发现当地不少病死猪被猪贩子长期收购,有些病死猪甚至携带A类烈性传染病口蹄疫。某屠宰场老板介绍,他们的病死猪肉销往广东、湖南、重庆、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7省市,年销售2000多万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

肖玮介绍,依法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食品安全领域的职务犯罪。保障食品安全,关键在于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最严格的监管制度。

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办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监管环节的职务犯罪,及时介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纪检监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及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畅通案件线索受理、移送渠道,依法查处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坚决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保护伞”。

肖玮指出,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05件486人,渎职犯罪案件429件652人。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把打击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作为工作重点。

肖玮明确表示,江西、陕西等地集中开展查办食品监管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取得良好的执法办案效果。如江西宜春在2014年高安“12·27”病死猪事件中,共查处畜牧水产局、商务局相关人员渎职犯罪12人及相关联犯罪6人。

同时,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结合查办案件情况,认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和发展趋势,深入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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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0805/65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