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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成新型犯罪 公安部称有内鬼作案
原标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成新型犯罪,公安部称有内鬼作案
1月25日上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得到广泛应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大量存在,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的问题十分突出,广大网民对此反映强烈。
2017年以来,中央网信办组织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出台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国家标准,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指导开展了个人信息保护提升行动之隐私条款专项工作。
与此同时,工信部开展了电信和互联网企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检查,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巡视员兼副局长杨春艳称,总的来看,个人信息保护,特别是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18年11月发布的10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与隐私政策测评报告:选取的100款App中超九成App涉嫌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同时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非法贩卖个人信息行为日益猖獗。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钟忠也提到,公安部近年来高度重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工作。在大数据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已经成为增长比较快、危害比较大、人民群众要求治理打击呼声比较高的一种新型犯罪。2018年,公安机关保安部门开展了全国的净网行动,侦破相关案件5800余起,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有13000多人。
他说,从查办的案件来看,主要涉及到三类情况:一类是有一些企业违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用来牟利进行犯罪。还有一类是有一些黑客犯罪,采取入侵、撞库的手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犯罪。再有一类就是内外勾结,有一些内鬼作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为切实治理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的乱象,四部门决定自2019年1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
《公告》指出,App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要严格履行《网络安全法》规定的责任义务,对获取的个人信息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收集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收集个人信息时要以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方式展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经个人信息主体自主选择同意;不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与用户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倡导App运营者在定向推送新闻、时政、广告时,为用户提供拒绝接收定向推送的选项。
此次专项治理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对用户数量大、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App隐私政策和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加强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包括责令有关App运营者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针对和利用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开展自愿性App个人信息安全认证,鼓励搜索引擎、应用商店等明确标识并优先推荐通过认证的App。
《公告》指出,希望广大App运营者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主动自查自纠,规范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行为,切实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责任编辑:赵安生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9/0127/654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