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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全面展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原标题:我省全面展开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刘有中)1月17日,兰州晨报记者在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等13个部门的通知精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决定,自1月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百日整治行动全省展开

在此次行动中,将重点整治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重点行业及领域包括,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重点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根据《甘肃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民政等部门配合,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对其自身资质、所获荣誉等经营者信息弄虚作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与住建、文旅等部门配合,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行为。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与电信部门配合,加大对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网络交易领域的“刷单炒信”,使消费者对产品的销售状况产生误解的行为。重点查处缺乏科学的评奖依据和评奖标准,组织虚假的商品或者经营者荣誉评比的行为。重点查处为虚假宣传行为提供技术手段等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中医药主管部门与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重点查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配合,重点查处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重点查处农村农贸集市、边远农村地区侵害农民消费群体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严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为了有效地对“保健”市场进行整治,自行动之日起,各相关部门将严格管理直销行业市场准入,暂停办理直销相关审批、备案等事项。

作者:刘有中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9/0120/652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