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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王朝晖办理的案件——被选为甘肃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精英团队)
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王朝晖办理的一起有关“产权保护”的案件——被选为甘肃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天之水网讯:2018年11月30日,甘肃高院召开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甘肃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萍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法院涉及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土地登记、房屋征收、治安处罚、公益诉讼共6个行政管理领域的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由甘肃高院宣传处处长翟荣生主持,甘肃高院行政庭庭长毛胜利回答记者提问。
其中公布的第九案例是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王朝晖律师成功办理的案件——
(王朝晖律师近照)
王朝晖律师,男,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甘肃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天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天水市律协政府与企业委员会主任,天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秦律师事务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裁判结果
一审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第三人广华公司提供的申请材料经司法鉴定为虚假的申请材料,本案因被告漳县人民政府审查不严,违反法定程序,根据虚假材料将涉案土地登记给第三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该颁证行为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当撤销,但因该宗地上第三人已经建成四栋棚户区改造楼房,撤销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一)项、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判决:一、确认2014年6月10日被告漳县人民政府给第三人广华公司颁发漳国用(2014)第014200号和第0142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政行为违法;二、本案鉴定费4800元由被告负担。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右图为王朝晖律师)
典型意义
这是一起加强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基本要求。本案的典型性:一是申请人必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供虚假材料采取欺骗手段申请土地登记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土地登记机关在审查时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尽到合理注意范围内的审慎审查义务。本案中,第三人提交了虚假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漳县人民政府未尽到合理注意范围内的审查义务,导致将已经出让给原告的土地错误登记在第三人名下,使原告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本案的裁判对于规范土地主管部门严格依法行使登记职权,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紫萱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8/1201/640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