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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医告官":江凤林医生维权案二审定于11月1日庭前谈话
一直闹得沸沸扬扬的全国首例"医告官"案: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心内科江凤林医生维权案又有最新进展。10月18日,江凤林医生告诉记者,今日上午他接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即二审法院的传票,定于11月1日上午九点半进行庭前谈话,距离上次全国首例“医告官”案一审败诉后已有近两个月之久。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心内科江凤林医生
据了解,江凤林医生维权案二审得到了全国首家“雷锋律师事务所”一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周涛律师团队的法律援助,即不收取任何费用,10月底专程由北京飞赴长沙,义务为全国首例医生维权案作代理。
案件回顾:
2017年4月23日上午8时许,刘某(中共党员,湖南大学副处级干部)与八十多岁的父亲陪同母亲王某来到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就诊,挂了江医生的第一个门诊号,因王某病情有些危急,这家人接受了江医生退号转挂急诊(距离20米远)的建议。
一切如常,江医生继续给其他患者看病,半小时之后,刘某与父亲又回到江医生诊室,要求为王某安排床位住院。
江医生告知他们,转挂急诊科就诊的患者只能由急诊科医生负责办理住院手续。随后,刘某父亲拍桌辱骂江医生没有医德,刘某也向江医生扑来,对江医生进行拉扯、厮打,眼镜被打飞到几米外的饮水机旁,经法医鉴定,构成江医生轻微伤。期间,刘某还踢翻凳子,掀翻放置书物的小方桌,造成诊室一片狼藉。
诊室秩序被破坏,直接导致当日老年病门诊于9点46分被迫停诊,30个号源无法向患者开放,7位已挂号患者无法就诊被迫退号。
殴打医生,严重破坏就诊秩序,致使当天30个号源无法开放,患者无法就诊。对于这样的恶行,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第一次给出的是罚款500元,不予拘留。
江医生不服!认为公安局明显偏袒、处罚从轻,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复议。第一次复议结果:长沙市人民政府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责令岳麓分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政府令其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中,不仅没有更正错误,反而罚款从500元降至200元,不予拘留。
江医生不服,再次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复议。复议结果更让人大跌眼镜:长沙市政府在第二次复议结果中肯定并维持了岳麓分局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江医生被逼无奈,依法向法院起诉,一纸诉状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从此踏上了艰辛漫长的民告官之路。
第一次法院传票
2018年2月26日,江凤林状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在医闹伤医事件中的不作为一案,收到法院的传票,开庭日期定在3月16日上午9时30分。案件因开庭审理法官生病拖延一次后,推迟4月19开庭。开庭时间维持了四个半小时之久,
7月16日,江凤林收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驳回原告(江凤林)的全部诉讼请求,宣布江凤林一审败诉。江医生表示:不服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将依法在15日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次法院传票
10月18日,江凤林医生告诉记者,当天上午他接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即二审法院的传票,定于11月1日上午九点半进行庭前谈话,
江凤林表示,今年曾向相关部门寄了两份实名举报信,第一份是年初,第二份是8月20日,均未得到回复。一年多的依法维权路,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当地公安机关办案人涉嫌玩忽职守。
江凤林表示,若此次败诉,他将向省高院,最高法院申请再审,“这不光是为了自己。”江凤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依旧强调这句话,他表示,不能让“尊医重卫”成为一句空话,而是要切实保护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到行动中。“医生为大众的健康保驾护航,医生的健康也需要社会大众的关注和支持。”
前排左四为江凤林
9月7日,江凤林曾获首届中国健康科普优秀医生奖。本报还专门做了报道,作为首届百强医院优秀健康科普作品展中,全国共有450名医生报名参展,提交了1100余篇科普作品,经过专家团挑选、评定,作品展同时评选出了健康科普百强医院10家、优秀宣传团队10个和优秀医生个人奖20名,其中就包括江凤林医生。
江凤林也是首届中国健康科普优秀医生奖湖南省唯一获得者,就是这样的他,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医疗和科普两不误,持之以恒,一干就是十年,在健康科普宣教领域颇有建树,被业界称为“江凤林现象”。
(前沿时报记者 钱多多 长沙报道)
责任编辑:胡晶晶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8/1102/631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