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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医大五学生中毒身亡案学生家属共获赔500余万
宣判现场 摄影/本报记者 郁骁
事发房屋人去屋空 摄影/黄茜
昨天上午,五名哈医大学生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一案在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宣判,2013年2月4日,租住在樱花园中路某房屋内的5名来京实习的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中毒身亡,另有一人因事发头天晚上未归而逃过一劫。
法院判决泄漏一氧化碳的燃气热水器生产方和安装方赔付每一名受害人家属60万余元,房主和两家中介公司赔付每一名受害人家属40万余元。五名受害人家属共计得到赔偿500余万元。据事发房屋周边邻居称,该房屋自出事故以后便无人居住。
原告
五名受害人家属共索赔660万
原告之一的受害人何某父母诉称,2013年2月4日早上7时30分,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某楼905室的何某、刘某某、郭某某、鲁某某、李某某因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据勘验出租房屋内使用的是万和牌燃气热水器,在热水器排气管连接处两侧各发现一处长1厘米的破损。
据同住人董某陈述,死者在各自床上呈卧姿,屋内可以闻到十分呛鼻的燃气味,热水器还打着火、处于燃烧状态,卫生间马桶呈自动冲水状态,有小水流一直流着。董某陈述此次事故前曾数次发现马桶启动冲水时会导致燃气热水器点火开关意外启动,他们曾向出租房屋的管理人员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经查,事发房屋的房主和出租人为赵某某,其委托爱家营公司将上述房屋代为出租并管理,我爱我家公司为居间人,其公司职员代房主在京东商城上购买了万和公司生产的燃气热水器。2012年5月2日,安装方日昌盛公司对上述燃气热水器完成安装,安装时使用的排烟管是原旧热水器所用、已经使用超过8年的旧排烟管,根据日昌盛公司负责人陈述,公司不具备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其委派的安装工人宫某某也不具备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原告请求判令房主赵某某、爱家营公司、我爱我家公司、京东公司、日昌盛公司、万和公司连带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10万元左右。其他三名受害人的赔偿要求也在110万左右,另一名受害人家属则索赔约220万元。
被告
均辩称不应承担责任
该案被告均表示不应承担责任,房主赵某某称自己最“冤”,他将房屋交给爱家营公司出租时,明确表示房屋最多只能住四人。居住人数增多会导致热水器损耗。
爱家营公司称,该热水器安装时,日昌盛公司安装工人称旧排气管能用,且京东商城排气管售价高,出于替客户考虑的目的没有更换新管。
销售方京东公司认为本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涉案商品安装环节出现问题,跟涉案商品本身无关。
安装方日昌盛公司则称,安装工人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做出的判断,在征求了客户的意见后才为热水器接上了旧的排气管,且排气管没有国家强制更换标准。生产方万和公司表示,其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鉴定安装方是否正确安装热水器。
宣判
受害人家属共得赔偿500万余元
昨天上午朝阳区法院奥运村法庭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原告受害人家属均未到场,律师称家属不愿再来到北京这个“伤心之地”。
法院认为,日昌盛公司员工宫某某2012年5月安装燃气热水器时,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热水器排气管漏气,导致本次事件发生。生产方万和公司委托没有相关资质的日昌盛公司负责安装,因此也犯有过错。
万和公司、日昌盛公司应承担何某父母全部损失的60%。赵某某作为房主,对涉案燃气热水器的安装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我爱我家公司和爱家营公司也存在疏忽,三者应连带承担何某父母损失的40%。
京东公司销售的涉案燃气热水器是质量合格产品,且没有证据证明京东公司委托日昌盛公司进行安装工作,所以其不承担责任。
法院最终判令日昌盛公司和万和公司赔偿受害人何某父母各项损失共计60万元左右,房主赵某某和两家中介公司赔偿何某父母各项费用40万元左右。此外,另外四名受害人家属的判决结果与何某案件类似,每名受害人家属都将得到日昌盛和万和的赔款60万余元,房主和中介公司的赔款40万余元。五名被告总共赔付五名受害人家属500余万元。
文/本报记者 杨琳 实习记者 黄茜
探访
邻居称事发房屋早已无人居住
昨天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来到了事发地点、位于樱花园中路的某住宅楼,这里距离哈医大六名学生实习的医院只有5分钟左右路程。事发房屋房门紧闭,大门顶端贴着写着“吉祥如意”的残损春联,一张有线电视欠费通知单贴在门上,有线电视客服称该房屋从去年4月开始欠费,至今无人缴费,已经欠费200多元。
该房屋厨房窗户在楼内通道处,窗户半掩着,北青报记者看到厨房内的煤气灶布满灰尘,灶台一角放置着鸡蛋壳和调味罐。该房屋的邻居称该层多数房屋都被用于出租,租金在每月6000元左右。邻居称自从2013年出事后,他们再也没有看到事发房屋有人居住,房主是一名60岁左右的男子,此后也很少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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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0730/62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