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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企业的“生死时速”:目前仅5.88%产品过关

仿制药企业的“生死时速”

289种仿制药年底前应完成一致性评价,目前仅5.88%产品“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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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图片/新京报记者 王远征

根据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2018年底前须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以下简称“289目录”)要求,289种仿制药在2018年底前要完成一致性评价,涉及17740个批准文号,1800多家企业。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仅有34个品种出现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涉及30家企业的66个批准文号。其中属于289目录内的共有17个品种,“过关”产品比率仅为5.88%。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展

2012年1月

国务院《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首次提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2016年3月5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

2016年5月28日

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有关事项》,公布了第一批需要进行一致性评价的共289个品种的待评价目录(简称289目录)。

2017年8月25日起

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陆续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两项政策。

2017年12月22日

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已上市化学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2018年4月

国务院办公厅重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明确,促进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和原研药平等竞争,鼓励临床优先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名词解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使仿制药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

17个品种27个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

9月5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例行政策吹风会上,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再次强调,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将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品种调出目录。目前,需要进行一致性评价的约有1.6万个品种,16万个批文,涉及4300多家药企。

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10日中午,共30家企业的34个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其中,17个品种属于289基药目录,涉及27个产品。华海药业有8个品种的10个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其中有3个品种属于289目录,为目前的最大赢家。针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相关问题,9月10日,新京报记者向华海药业发去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日未收到回复。

截至9月8日,丁香园insight数据库一致性评价数据显示,一致性评价目前有348个受理号,涉及132个品种,136家企业,已通过的受理号有66个(一个受理号代表一个批文产品的申请)。

“2019年1月1日前,只要企业提交了申报材料就可以赶得上。”尽管业内有人提出,最后截止日期可能会后延,但在北京鼎臣医药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看来,这个可能性不大,至少目前国家没有相关文件出台。

除289目录里的品种必须在今年年底完成一致性评价外,289目录外的品种则须执行“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2017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开展289目录内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基本情况表》显示,截至2017年5月23日,醋酸甲羟孕酮胶囊、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Ⅲ)、盐酸克林霉素片三种药品的企业已经放弃一致性评价,另有12种药品暂时选择不放弃,但未开展评价,包括盐酸氯雷他定片、左氧氟沙星片等。

以拥有最多批准文号的复方磺胺甲恶唑片为例,持有批准文号的企业有782家,放弃评价的有391家,占50%,还有41家待定,开展评价的企业只有109家。

对于放弃的品种,史立臣认为,对患者用药影响不会太大,“没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不是不能卖了,只是受到了很多限制而已。等到批准文号有效期一过,这个产品才会消失。而且国外好多同类药品都想进入中国。”

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将被市场淘汰

截至9月8日,已有3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共有5个,包括蒙脱石散(3g)、头孢呋辛酯片(0.25g)、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0.3g)。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要求,这5个品种,相对应的大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将被踢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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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药品数据库查询获悉,目前超过3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5个品种,共有136个国产批文,除去已通过的15个,有121个产品正面临或已经迎来了被踢出市场的局面。

如今年8月,江西省药采平台连续发出通知,明确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超过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暂停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网上采购资格。这其中包括山东仙河药业的蒙脱石散、安徽贝克生物制药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京新药业、辅仁药业等4家药企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对此,河南辅仁药业北京办事处主任朱亮表示,短期内对企业的影响不会太大。“我们已经在抓紧上报资料,而且基药目录一直在调整,从500多种新增到了600多种,未来目录会更加开放。”

截至目前,上海、江苏、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吉林、广西、辽宁、湖北、浙江等省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明确出台了特殊采购政策,包括医保支持、优先采购、市场准入、排他采购、政府资金投资等。如辽宁省提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2018年底前,可临时增加采购使用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北京、安徽、山东、四川等省市也出台了奖励政策。新京报记者从国家药监局官网信息查询到,四川省已经对倍特药业和科伦药业发放奖励资金各150万元。

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而言,并不意味着能就此放松。国家药监局表示,将加强对通过一次性评价的品种上市后监管,特别是飞行检查力度,防止变为“一次性评价”。

据中信证券研究所预测,由于近年来一系列鼓励仿制药替代政策的出台,将使中国的仿制药市场份额由现在的38%上升到60%,而过期原研药的份额则由目前的55%下降到20%。

单个品种研发费用超过千万元

为了通过一致性评价,各家企业对一个品种的花费动辄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以此来赌未来的市场前景。

如华海药业早在2015年就启动一致性评价,为目前已通过的8个品种,共计投入2044万元。

华润赛科,自2016年9月启动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一致性评价工作,累计研发投入为人民币987万元。

截至8月2日,恒瑞医药在盐酸氨溴索片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1004万元人民币。截至8月14日,上海医药中西制药对盐酸氯西汀胶囊投入的一致性评价研发费用为393.72万元。

9月9日,哈三联米氮平片(15mg)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原研公司为荷兰Organon(欧加农制药)。截至目前,公司在米氮平片一致性评价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735万元……

依据目前的优待政策,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产品将更具备竞争优势。然而一旦失败,单个品种损失至少在几百万元以上。

“我们涉及289目录的产品有70多个化药品种,其中大品种有10多种,对市场占有率不高的老产品我们会放弃,目前正在斟酌需要上报的品种。”河南辅仁药业集团北京办事处主任朱亮介绍,企业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还不错,在已有的200多名研发人员基础上,又新招了300多名研发人员做一致性评价,虽然没有第三方的效率高,但成本节省了一半,即便如此,一个品种的研发费用也要几百万元。

不过朱亮坦言,一致性评价是很好的决策,但时间短,企业压力很大。“美国、欧洲、日本市场,一致性评价经历了10-15年,中国给的时间比较短,但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儿。”

在史立臣看来,企业对一致行评价投入的研发费用,在营收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很低。“以前药企在研发上的投入太低,这都是解决历史欠账问题。”

通过评价产品未见“优质优价”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董事长陈保华曾提交《关于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尽快出台招标采购和医保等政策实施细则的建议》,提出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招标和议价时与原研药品同等对待,予以与原研药同等的质量层次和议价规则。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仿制药在通过一致性评价之后,与原研产品在同一质量层次内获得平等而充分的竞争这方面,各地方部门间已形成共识。但在议价方面,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并未迎来“优质优价”的局面。

结合米内网数据及9月4日辽宁公布的2018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结果看,有9个品种14个品规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多数品种议价后的价格低于在各省的中标/挂网价格,如黄河药业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7片/盒)议价结果为22.49元,而2018年中标/挂网价格为29.4元。华海药业的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议价结果为49.5元,而2018年中标/挂网价格为61.8元,未体现出“优质优价”的承诺。

有些地区甚至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价格提出了“严格”要求。江苏、四川、陕西直接明确要求全国最低价,其中江苏还要求其他提供全国最低价承诺书。广西要求以全国最低五省入围价的平均值作为挂网参考价,陕西要求以全国最低三省平均价与陕西限行挂网价的低值作为限价。上海则要求议价结果一般不得高于原研药或参比制剂价格的70%,阳光平台提供外省市、本市和同品种采购价格信息作为议价参考,对涨幅较大或价格较高品种设置议价提醒。

“价格上,应该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之间相互竞争,而不是让通过的产品和未通过的产品进行对比。”史立臣强调。

■ 专家建议

完善配套政策激发企业积极性

“在中国药品流通最关键的市场准入政策上,不同部门的政策事前缺乏沟通,事后缺乏协调。医院又明哲保身,在严厉整治医药商业贿赂的严峻形势下,更愿意唯低价采购。”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学医药卫生法副教授邓勇指出,招标采购不能唯“低价论”,在鼓励企业完成一致性评价,推动仿制药提升质量的过程中,应完善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招采配套政策,激发企业的积极性,才能真正把仿制药产业带入良性发展轨道。

“目前各省支持政策不统一,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框架性的支持政策,让各省执行。”史立臣建议,优质优价、进医保目录、同比原研药优先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等框架性政策可以由国家层面制定,再由各省执行。如果最终医院都唯低价采购,医生都唯低价用药,做一致性评价就没有任何意义。

不过在史立臣看来,政府要想让市场上流通的药品质量好价格又合理,唯有打开中国市场,进行全球化采购,倒逼药企提升研发能力的同时,也能让更多“价廉物美”的药品进入中国市场,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D01-D02版采写

新京报记者 王卡拉

【编辑:刘羡】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8/0911/621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