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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色情产业泛滥”,法律堤坝还须再加固

欧阳晨雨 法律学者

近日,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有网友反映Shotazone等网站传播涉未成年人的色情图片和视频等内容,扫黄打非办已协调相关部门对涉事网站进行了处置,并部署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有关线索明确后,将第一时间请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儿童色情和性侵,会给身心发育尚不完全的孩子带来严重创伤,任由儿童色情制品在互联网传播,更是污染网络环境、败坏社会风气。对此,我国《刑法》规定了强奸罪、强制猥亵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罪名,明确“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即便是社会危害较轻的传播行为,也应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审视扫黄打非办的应对举动,从接受举报到协调处置、部署核查,体现了作为国家主管部门的鲜明态度和积极作为。然而,从另一个侧面,却也能窥见当前儿童色情违法犯罪之猖獗。事实上,近些年来,儿童色情犹如疯长的野草一般,频现网络难以根除。之前,曾有网友举报“西边的风”论坛视频涉嫌宣传恋童癖,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将论坛管理者吴某升、王某才、曹某丽三人依法刑拘,但这一网络毒瘤仍未根除。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屡禁不绝的现象?固然,这与儿童色情产业的暴利驱使、隐蔽操作有关。一些不法分子明知干的事“见不得阳光”,因此或是凭借网络技术设置“防火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侦查难度,或是将服务器设置在国外,进而逃避监管。因为服务器在境外,相关机构就只能对其域名进行查封,但是这些网站备用域名很多,不打掉服务器就不能真正消灭。

但同时,必须看到,法律的滞后与不足,也是造成儿童色情产业泛滥的重要原因。比如,将儿童色情信息视为一般淫秽物品,无论是现行刑罚还是行政处罚,都有偏轻之嫌。而且,目前我国对持有、观看以未成年人作为色情淫秽制品题材的相关物品,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制。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西方国家对儿童色情制品的打击力度,甚至超过了毒品犯罪。

其次,网络上儿童色情信息的传播途径,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隔绝。据媒体报道,在一些搜索引擎与社交平台上,还有不少关于儿童色情的内容,用与儿童色情关联的关键词进行检索,都会出现极为隐晦的相关信息。门窗关闭不严,难免就有苍蝇蚊子嗡鸣。如果立法明确网络平台管控责任、技防标准,建立举报和处理机制,恐怕要比单纯依靠少数网友举报的效果好得多。

比如,对国外设立服务器“规避”,执法者往往“望洋兴叹”。其实,严厉打击制作和传播未成年色情制品犯罪,中西方早有共识。根据2015年首次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成果声明,双方同意开展打击网络犯罪案件合作,即包括了网络传播儿童色情等案件。从长远看,还须在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法的框架内,扩大和加强国际司法协作,构建网络保护与打击机制,合力荡除违法犯罪的“安乐窝”。

保护儿童从不是一劳永逸的轻松活。在重拳打击网络传播儿童色情同时,也必须尽快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强化政府部门、网络平台等责任,彻底铲除儿童色情产业链,为孩子们修建一道足够安全的法律堤坝。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8/0824/616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