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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组织部有关处室介绍2018年选调生招录工作政策

原标题:严格工作程序注重精准选调——省委组织部有关处室介绍2018年选调生招录工作政策

近日,省委组织部有关处室就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向本报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一、今年选调工作的总体考虑

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成长,是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的源头工程。经过30多年实践,选调生工作探索了一条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的年轻干部培养途径,在吸引储备优秀人才、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优化干部成长路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我省2018年选调工作总体上继续沿用近年招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注重精准选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助推脱贫攻坚,强化基层导向。同时,从三个方面作了调整:一是招录计划。在不突破招录计划280名的基础上,将兰州大学单列,单独划拨招录名额30名。二是应届毕业生增加考察环节。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考察、审核推荐,考察重点:了解推荐人选在校表现和专业特长,特别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情况,确保品学兼优;大学生村官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市(州)委组织部审核推荐。三是增加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分市(州)设置考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二、招录计划

2018年计划招录280名,其中:

1.定向招录8名。从与甘肃省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7校招录,招录工作已另行安排。

2.单列招录兰州大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30名。

3.普通招录242名。其中:国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77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65名;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的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100名。

三、选调生招录过程中如何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我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重点把握这样几个关键环节:一是推荐报名环节。应届毕业生报名由本人申请,所在院校进行资格审核、考察推荐;大学生村官报名由本人申请,所在乡镇党委作出工作鉴定,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考察,市(州)委组织部按选调条件和考察情况审核推荐。二是资格审核环节。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等进行审核,按选调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市(州)委组织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档案、政治面貌、毕业证和学位证等。三是考务环节。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严格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负责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不命题、不阅卷、不登分。四是录取环节。根据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提供的考试成绩,按照不同类别和报考市(州),分别依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同类别、不同市(州)之间不调剂,不补录。五是监督环节。由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应试人员家长代表参与重点环节的监督;开通监督电话(12380),接受社会监督。

 四、关于报考选调生必须是中共党员并经组织考察推荐,以及本科生选调范围省外限定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内院校限定推荐报考名额的考虑

我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主要是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选调对象必须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为此,在选调条件的设置上突出政治标准,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并经过组织考察推荐。同时,对省外院校本科生限定在“双一流”建设高校范围,对省内院校本科生限定推荐报考名额,都是为了从源头上提升选调生基本素质和学历层次,优化我省基层干部队伍结构。

五、大学生村官报考选调生的有关规定

一是关于基层服务年限的规定。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具备选调条件和资格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的选调生招录。二是关于甘南州大学生村官的报名条件。甘南州大学生村官的聘期为2年(其他市州大学生村官聘期为3年),目前在岗的主要是2016年选聘的村官,为保证甘南州大学生村官聘期内也能有参加选调生招录考试的机会,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提出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招录可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甘南州2016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名。三是已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考录为公务员的原大学生村官,不可以参加选调生招录考试。

 六、新录用选调生的岗位安排

岗位安排继续坚持基层导向,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市(州)应当安排到贫困县(市、区)。

1.选调生在所报考录用市(州)范围内安排工作岗位,具体由市(州)、县(市、区)两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在编制限额内统筹安排。确因工作需要,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州)直部门单位,并在到岗工作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直部门单位。应届毕业本科生安排到乡镇。

2.选调生录用后须到村任职2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州)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3.大学生村官录用为选调生后安排到原所在乡镇工作,若所在乡镇无空缺行政编制,可就近调剂安排到其他乡镇工作。

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新录用到乡镇的选调生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因公开遴选等特殊原因调离的,应至少服务满2年。新录用到县(市、区)直及以上机关单位的选调生2年内不得调动。选调生在县乡村等基层单位工作有相应年限规定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借调或者调到上级部门工作。

 七、选调生的后续培养管理

选调生是我省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组织部高度重视选调生的后续管理,既坚持重点培养,更坚持严格要求。一是适时分期分批安排进行调训。新招录的选调生到岗工作后,分期分批安排集中调训,旨在帮助他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结合实际执行政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及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辞职辞退、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日常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市(州)、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工作单位依据公务员法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日常管理和跟踪培养,加强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促进选调生健康成长。

 八、考生获知选调生招录工作相关信息的途径

2018年选调生招录工作,将通过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和甘肃省人社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适时发布选调生招录公告、资格审核结果、拟录用人员名单、体检和资格复审等相关信息,考生可在相关时段进行查询。同时,开通咨询电话(13919955265),在选调生招录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为考生解答疑问。

需要说明的是,选调生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8/0512/582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