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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对月销售额2万至3万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原标题:两部门:对月销售额2万至3万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央视网消息: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全文如下:

财税〔2017〕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7/1106/522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