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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贪官经家人多次劝告回国自首 已被取保候审
左为吕某某摄影/钟波
昨天,逃亡海外6年的吕某某经检察官及其家人多次劝告,最终选择从菲律宾回国投案自首。检方称,吕某某是2015年北京市首例经劝返回国自首的外逃贪官。据悉,吕某某去年12月因感召于猎狐行动,已于去年12月退回全部100余万元赃款。鉴于昨天吕某某已向检察机关自首,加上之前的退赃等情节,目前海淀检察院已将他取保候审。
检方介绍,吕某某,男,57岁,北京市人,北京某高校下属一家公司原副总裁。2001年至2004年,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在担任该公司副总裁期间,伙同单位另外5名高管成员,违反国家规定,共同商议决定采取转移房租收入、隐瞒收支情况的方式,将国有资产2100余万元作为奖金私分给集团员工,数额巨大,其中吕某某个人作为公司高管分得100余万元。
2009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对吕某某立案侦查,而在此之前,吕某某已经前往菲律宾。此后,办案单位及时与吕某某所在单位纪委取得联系,并不断通过吕某某在国内的亲属规劝其回国投案自首。
经过北京市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吕某某于近日主动表示愿意回国投案。在北京市追逃办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统一指挥协调下,吕某某于6月15日从菲律宾回国自首。吕某某下飞机后,被北京市检察院、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带回检察机关进行讯问。
据吕某某供述,他在菲律宾期间,靠教书为生。他每当看到中国人,就格外思念亲人,格外想家。去年年底,他看到猎狐行动很受震撼,去年12月他主动退回全部赃款100余万。不久,他大病一场,病愈后决定选择回国自首。
据了解,当飞机降落在首都机场的一刹那,吕某某抑制不住痛哭流涕,嘴里喃喃地说:回到祖国了。
鉴于昨天吕某某已向检察机关自首,加上之前的退赃等情节,目前海淀检察院已将他取保候审。
外逃菲律宾以教书为生
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见到了回国自首后的吕某某。吕某某个子看上去至少在1.78米以上,不胖不瘦,但他的精神状态让人感觉非常疲惫,满脸憔悴,花白的头发,显得很苍老。在被问及为啥最后决定回国自首时,他几乎泣不成声。他说在菲律宾这么多年,几乎是处于一种惶恐不安的状态,因为他知道这案子肯定逃不过去。于是他想回来,但又担心外逃会加重他的罪责,所以,他的心理压力非常大,生活过得特别不安生。那种日子非常煎熬。
吕某某对检察官说,他一个人在菲律宾的生活非常孤独。他以教书为生,金融和经济专业,从经济状况来说,所得收入维持生计没有问题,但他受不了那种寂寞孤独还伴随着恐惧。
每天当他自己在家,尤其是在深夜时,他便会涌出想回家的念头。他最受不了的是,面对学生时的那种负罪感觉。为人师表的他,一想到自己的罪恶就心慌。他一看见中国人就想家,面对学生,尤其是面对中国学生的时候,那感觉真是差极了。后来,吕某某在新闻里看到了自己被通缉的消息,虽然没有点他的名,但他自己心里清楚,那个被通缉的人就是他自己,他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必须回国自首了。
吕某某说,去年他看到了“猎狐行动”,知道国内有专业团队在国外追逃,于是就主动和检察院取得了联系,并积极退回了赃款,他还拟写了自首信。
吕某某说:“从心里,早就想回来了,后来生了一场病,又骨折了,致使回国的时间拖延至今。”
自首前通过中间人传话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苗继元介绍,吕某某一案立案后,检察院不断与其所在公司的纪委以及他的亲朋联系,与吕某某间接取得沟通。“在2012年之前,这种沟通都是单向的,只是通过中间人传话,吕某某本人始终没有与检察官直接对话,也没有直接反馈。”苗继元说。
据了解,吕某某自2005年去菲律宾后,在2009年之前曾经有过多次往返回国记录,最后一次是当年的6月份。但那之后再没有入境记录。也就是说,他后来一直没有再离开过菲律宾回国。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去年。”苗继元说,去年12月,吕某某得知国内发布了“猎狐行动”后,主动与检察院取得联系,表达了想回国的愿望。
“当时我们就把国家的追逃政策、他目前的处境等情况对他进行释法说理,解除他的顾虑,劝解他回国。”苗继元说。据了解,在机场见到吕某某后,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花蕊也对吕某某耐心劝说。花蕊告诉吕某某,投案自首只是第一步,作为首个从境外回来自首的,一定要抓住机会,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花蕊表示,希望吕某某对自己的罪责进行深刻反思,并由此能影响其他逃往境外的嫌疑人,帮助国家呼吁更多在逃身处境外的嫌疑人选择正确的道路,早日回国自首。
本版文/本报记者 刘晓玲(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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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三难 难在哪?
据了解,自2014年10月以来,算上今天回国的吕某某,北京市检察机关已经成功抓获了18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副主任韩军介绍,检察机关开展追逃追赃主要存在三个难点:一是找人难,特别是追捕潜逃境外的贪官难度更大。二是追赃难,许多贪官被抓时已经是两手空空,赃款有的被挥霍,有的被骗走,转到境外的赃款追缴起来更难。第三个难点,是要积极争取当地执法机关的积极配合。韩军表示:“无论多难,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会坚持不懈地将他们依法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
据悉,北京检方目前正加强追逃追赃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培养一批懂法律、懂外语、懂追逃追赃业务的专门人才和追逃专家。
解读
这些贪官在国外
为何处境艰难
前几日从柬埔寨被逮捕回京的“红通令”嫌犯孙新乔装成会计在工厂打工,从菲律宾回京自首的吕某某在国外当教师思乡心切。这两人的案例让人们发现,外逃贪官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富足与幸福。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同样表示,对于贪官来说,外逃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好过,这些已经回国的案例足以给国内的贪官起到震慑作用。
庄德水认为,造成贪官在国外处境悲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跑路本身就需要一定的钱交给中介做通关费,经过了几年,外逃时携带的钱已经被挥霍得差不多,而且有些人本来转移的资产金额就不是非常巨大。其次,一些外逃官员的素质和能力有限,再加上受到语言和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在国外很难找到体面的工作。第三,外逃承受着相当大的心理压力,颠沛流离、东躲西藏,这使得外逃贪官的身心健康都受到很大影响。
庄德水说,并不是每个国家都是贪官的“避罪天堂”。一般来说,级别较高的官员外逃时渠道较多,首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这些国家的社会福利较好,生活舒适,特别是有些没有和中国签订引渡协议,中国追逃贪官比较困难;级别中等的官员可能会通过先到东南亚然后周转到美国,而处级官员往往潜逃到东南亚等发展水平一般的国家,很多国家本身的生活条件就不如在国内。
即使去了发达国家,外逃官员及其亲属的命运也千差万别。据媒体报道,前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在父亲贪污案发后潜逃加拿大,在当地的生意风生水起,而原温州市副市长、“女巨贪”杨秀珠则躲在国外发霉的地下室中不敢出门。庄德水表示,像程慕阳这样的人比较年轻,善于投资,可能会过得相对“好”些,但是杨秀珠语言不通,很难找到工作,很多像她一样的贪官在国外只能坐吃山空。“在国内时他们只会做官,拿着稿子念就可以了,但出了国没有了稿子,处于‘高不成低不就’的状态,既不能去炒米粉,也不能去资本运作。”庄德水说。文/本报记者 赵婧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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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0616/45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