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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查获三批次不合格食品

据甘肃省食药监局官网近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经营的714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我市有三批次不合格。

据了解,这三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为秦州区白茶园茶行售卖的由黄山市歙县芳林徽州贡菊厂生产的代用茶(商品名为:蓝莓情深,规格型号:100克/盒,生产日期:2016年5月10日),经抽样检验,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秦州区兰之鼎茗茶店售卖的由福建省大翔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代用茶(商品名为:浪漫时光花果茶(樱桃味),规格型号:180克/袋,生产日期:2016年05月20日),经抽样检验,柠檬黄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麦积区道北百信超市售卖的由镇原县香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肉,规格型号:500克/袋,生产日期:2016年6月25日,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2月22日,记者到秦州区食药监局采访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秦州区食药监局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货及销售进行清查、清理,并进行现场控制,对抽检出来的产品进行下架、退市和销毁。”为了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秦州区食药监局对全区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及食品药品稽查局下发了关于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代用茶进行处理的通知,要求东关食药监所立即对秦州区白茶园茶行和秦州区兰之鼎茗茶店依法进行核查处置,查清问题产品的进销货数量及销售去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此外,该局还要求各食药监所、食品药品稽查局做好后期处理工作,按照批次认真进行市场清查,发现问题一律下架、退市和销毁。据了解,截至目前,只在秦州区白茶园茶行和秦州区兰之鼎茗茶店发现不合格代用茶,其他地方都未发现。

“清查出的不合格产品是该产品中的一个批号,这并不代表其他批号不合格,具体以批号为主。”该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同批号的不合格产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6/1228/445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