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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68套经适房开始配售

原标题:我市268套经适房开始配售

中国甘肃网12月21日 据兰州日报报道(首席记者 陈玮)12月20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我市268套经济适用住房开始面向近郊四区持有《准购证》的申请家庭和个人进行公开配售,有购房意向者可在12月21日至12月27日内到指定地点看房、登记。

据悉,本次配售的经适房房源分别是五星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溪锦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两个项目分别有房源221套、47套。申请家庭或个人只能选择一处房源登记,多处登记的无效,看房、登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登记结束后,七里河区房管部门将会同公证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登记家庭和个人数量少于可配售房源数的,摇号顺序为选房顺序;登记家庭与个人总数多于配售房源数的,按照1:1.2比例确定入围选房资格和选房顺序,超过1:1比例的入围申请家庭(人)为候补家庭(人);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参加下批次配售登记。目前,本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暂未确定,均为建设单位预估价格。配售时每套先收取15万元首付款,最终销售基准价格由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准购证》核准面积内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过《准购证》核准的面积,按照配售时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购买。

此外,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配售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上市交易时,须按照配售时同类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购房人也可在补缴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差后取得完全产权。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除购房按揭外,不得进行抵押。前述要求在《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明示约定。

咨询机构及电话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窗口

电话:4818034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处

电话:4607333——8253 4607685

七里河区住建局电话:2340957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6/1221/436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