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首页传真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购房风险提示警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购房风险提示警

原标题: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购房风险提示警 交易中心12月1日起只为自行成交二手房办网签

中国甘肃网11月2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欧阳海杰) 为有效保障广大市民在购买房屋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财产损失,昨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购买商品房及卖卖二手房风险提示。即日起,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对房地产交易大厅长期存在的“非法中介”进行全面清理,并于12月1日起仅为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提供合同网签备案及免费协助服务业务,对所有中介代理的房屋。

买新房 一定要查开发商是否取得五证

二手房 私下交易无证无产权房属违法行为

兰州市房管局提醒,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消费者一定要查看开发商证件是否齐备,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兰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房共用部位明细表、商品房预售方案、商品房预售合同、各幢房屋销控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牌以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

购房人应当查验项目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若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请购房人不要购买,避免上当受骗;若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放心购买预售许可证记载的准予销售的房屋。

购房人在选择房屋时,应对拟购房屋的规划用途、配套设施、主体结构、户型朝向、销售价格等进行全面了解和判断,不要轻信开发企业宣传资料及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同时,购房人应明确“定金”是履行购房合同的担保,一经交付便产生法律效力,请慎重缴纳。

目前,商品房合同签订实行网签备案制度,即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登录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共同在线签约并打印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合同。

二手房 私下交易无证无产权房属违法行为

兰州市房管局提醒,在买卖房屋过程中,请选择证照齐全的合法中介经纪机构为您提供居间代理服务,不要委托证照不全的非法中介经纪机构,凡非法中介经纪机构代理的房屋交易,市房管局交易中心一概不予受理,请购房群众主动拒绝并远离非法中介机构。

二手房交易同样实行网签备案,合法中介经纪机构均已在房管局指定门店开通在线网签端口,买卖双方可在已开通端口的中介经纪机构在线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对于自行成交的房屋,买卖双方可前往兰州房地产交易大厅便民网签窗口在线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由房管人员提供免费服务。

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经适房、保障性住房、集资房、合同房、小产权房等按照法律规定一律无法上市交易,私下交易属违法行为,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请谨防中介经纪机构及经纪人打着低价销售的幌子、可以更名或办证的承诺等手段蛊惑您购买,提醒您切勿上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6/1128/406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