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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区委书记辖区内月增违建3万平米需引咎辞职
2010年下半年以广州宏城花园豪宅违建被强拆事件为标志,广州的拆违运动曾引发全国关注。昨日,广州市政府传达了《广州市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查违建再不是城管的“独角戏”,《通知》强化了区委书记属地责任,辖区月内新增违建3万平米,区委书记要引咎辞职。
全市违建数据库今年底前建成
根据《通知》,广州将建立全市违法建设查控信息管理平台(即数据库),摸清存量,建立台账。数据库将实现直报查控功能,实现市、区(县级市)、镇(街)三级违法建设数据直报、查控、查询、统计和信息发布等功能,实现全市“一张网、一本账”。由各级查违职能部门24小时内将查控情况录入平台,并将立案、查处情况在广州行政区划图中标示。
城管部门根据分工,通过查违平台,将涉及国土资源和规划、水务、交通、林业和园林管理范畴的违法建设转交相应执法责任主体,并向具有协查职责的部门发布协同查控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建立统一查控台账,并作为行政监察部门问责的依据。数据库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建成。
在建违建24小时内“控停”
如何叫停违建,一直困扰着城管部门。《通知》加强了“控停”手段,明确了分类处置办法。
纳入查违平台的在建违建项目,各镇(街)24小时内发出执法文书,同步函告供水、供电、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等部门,分别落实停水、停电、停供预拌混凝土等措施,严控违建建成使用,禁止违建投用。供水、供电、供气部门禁止向违建提供服务,对违建“转供电”、“转供水”或者私自接水、接电行为依法查处。属地镇(街)、村(居)、社禁止向违建当事人发放出租、转让及临时经营场地使用等证明。
“控停”违建后,再采用分类处置的办法,包括全部拆除、部分拆除、暂缓拆除、罚没等分类处罚标准。该分类处置办法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新增违建30工作日内强制拆除
2015年12月31日前是严打期,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宗拆除一宗。镇(街)执法队调查立案后3个工作日内要录入查违平台,依法自发现违法建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依法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拆除。确有执法困难的,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级市)政府,区(县级市)政府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城管、法院、公安、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依法强拆。严打期重点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
市民可“随手拍”举报违建
《通知》还要求,城管执法部门组建固定督查队伍,对谎报、瞒报、少报、迟报违法建设的单位予以通报;对群众投诉强烈、媒体曝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顶风抢建偷建的违建进行督办。对于督办、投诉举报转办案件,辖区镇(街)应在3日内完成核查,并将结果录入查违平台。
此外,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广州纪检监察网、广州信访网开辟连接接口,开通违建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便于市民通过手机拍照、视频等方式投诉。该项工作也将在年底前完成。市城管部门还将对新增违建投诉举报给予奖励,保护投诉举报人的隐私,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将给予严厉打击。
焦点A
参与部门更多
国土部门指导摸查存量违建
《通知》改变了以往查违建城管“唱独角戏”的局面。针对在建违建,由属地镇(街)负责巡查登记,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甄别,分类整理再提交城管执法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抽查核对,摸清数量,并以此作为实现违建“零增长、减库存”考核基准。
针对存量违建,则由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指导各区(县级市)政府摸查并登记造册,建立辖区违法建设存量的台账,对影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游资介入开发建设销售等违法建设重点标注,及时报送城管部门。整合城管、公安、镇街等管理资源,实行网格化全方位巡查,以镇街为单位,包干到人,建立和完善查处违建地段责任制和日常巡查制度,录入市查违平台。城管部门对各区(县级市)上报的摸查情况进行复查并建立档案,作为考核基数。
焦点B
属地追责更严
从诫勉谈话到免职
《通知》要求,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各区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区委书记、区长挂帅。
区党政主要领导为查控违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承办单位领导及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对主要责任人诫勉谈话,对第一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的,直接责任人引咎辞职,主要责任人停职检查,第一责任人公开道歉。
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达3万平方米以上的,直接责任人免职,主要责任人责令辞职,第一责任人引咎辞职。
区(县级市)级以下的干部追究责任的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新增违法建筑面积依据查控违法建设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库)及巡查、检查等信息。
《通知》还要求各镇街每周上报、区政府每月上报违建整治情况。对于查控违建工作不力、辖区新增违建较多、违法建设问题较突出的区和镇街,按照《广州市查控违建建设累积计分和红黄牌提醒暂行办法》给予红牌、黄牌提醒,全市通报。
重点打击六种情形
1.影响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
2 .游资介入开发建设销售
3 .大体量的违建和超高、超大的村(居)民违建
4 .涉嫌贪腐及渎职行为
5 .涉及重大安全隐患
6 .涉及严重违法用地
严查违建五类人
1.土地权属代表人
2 .使用人
3 .投资人
4 .施工人
5 .受益人
第一阶段:
5月15日-7月15日
核查登记在建违建,摸清存量建立台账。对发现的正在实施或停工尚未建成的违建,全面停工检查,分类处置
第二阶段:
7月15日-12月31日
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全面查处拆除新发现的违建,对未能按期拆除的违建,禁止投入使用,做到违建“零增量、减存量”
第三阶段:长期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查控违建工作新常态
声音
陈建华:
白云区一批干部栽了跟头,教训极其深刻
广州市市长陈建华昨日下午在市政府全体会议上“插播”了对严查严控违建专项整治的动员会。
“(查控违建)第一责任人是各区书记,第二责任人是各区区长。”陈建华称,针对违建,第一步要控,第二步要拆,7月15日前搞清楚违建存量,第三要落实责任人主体责任,“这个事情,书记不抓谁来抓?谁也抓不动。”
他称,查控违建不是哪一家的事,各级各部门都有责任,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敢于担当。“白云区的实践证明,有一批干部在这里栽了跟头,包括区、镇和村干部都出了一些问题。这些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所以在责任追究上要动真格、不留情。”
他指示,市、区、镇街都要有一个督察队,并向重点区域倾斜,一级抓一级,注重成效。“这次我们严查严控违法建设,要看到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我们要做好打硬仗的充分准备,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排除干扰、全力以赴打赢这场战役。”
采写:南都记者 裘萍
实习生 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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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0609/40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