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首页热点 江西省下放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权限

江西省下放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权限

11月14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将进一步下放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权限,现行小水电站的分类档次由5个减少至3个。其中除5000千瓦以上的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由省里管理外,其余均委托设区市或县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据介绍,小水电站重新分类后,3个档次分别为:电站总装机容量1000千瓦及以下、1000千瓦至5000千瓦(含5000千瓦)、5000千瓦以上。1000千瓦及以下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核定或调整,将委托县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1000千瓦至5000千瓦(含5000千瓦)委托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管理,5000千瓦以上由省发改委管理。

新建电站上网电价核定的上限标准为:总装机容量在1000千瓦及以下小水电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0.31元;1000千瓦至5000千瓦的,每千瓦时0.34元;5000千瓦以上的,每千瓦时0.35元。对有季以上调节性能的电站,上网电价在上限标准上每千瓦时提高0.01元。

对已定价的电站,上网电价低于每千瓦时0.33元的,每次上调0.01元;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3元及以上的,每次上调0.005元。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5元及以上的,暂不作调整。调整原则上一年一次,并尽可能采取集中调整的方式。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6/1115/389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