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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小孩被处罚 天水一女子状告公安局

殴打他人小孩被处罚 女子状告公安局败诉

  据每日甘肃网10月31日讯(兰州晨报通讯员陈梅芳 首席记者王兰芳)幼儿园的小孩在玩耍过程中发生争争吵吵本是常见的事,然而麦积区一女子看见自己的外甥和别的小朋友发生撕扯后为了“护犊子”,竟动手打了对方小孩,被当地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事后,该女子认为因如此“小事”遭到处罚有些冤枉,遂将当地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近日,麦积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作出判决: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经麦积区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当天下午5时,正值幼儿园放学时分,前去接外甥的张某随其他学生家长进入园内后发现,自己的外甥和另一名小朋友豆豆玩滑梯时发生碰撞,两个小朋友打了起来。张某见状急忙拉开外甥,对豆豆进行殴打撕甩。这一幕被幼儿园老师看到后,赶紧出面制止。次日,豆豆身体不适不愿吃饭,他的父母遂带他到医院检查治疗,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依法调取现场监控视频,询问证人,并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法医鉴定,结果显示豆豆的腹部、下肢损伤形成轻微伤,遂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张某不服,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认为,张某殴打豆豆事实清楚,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6/1031/381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