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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事故核心区及周边海域未检出氰化物
6月6日,澎湃新闻从天津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发现,此前7天内,5月30日至6月5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核心区周边500米区域内,5个环境空气监测固定点位均未检出氰化氢。爆炸事故周边海水的6个监测点位中,其氰化物浓度均为未检出。
天津市环保局对该事故环境监测快报的公布频率和措辞,已经改变。事故2015年8月12日发生后,至2016年4月11日,天津市环保局每日公布该事故的环境监测快报,4月11日后,改为每周公布一次。
1月2日,相关监测快报称,事故周边区域6个海水监测点位氰化物浓度范围为未检出~0.0006mg/L,全部达标。
1月5日,相关监测快报称,事故周边区域6个海水监测点位均未检出氰化物。
据国务院调查组报告,2015年8月12日23时34分左右,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 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深1.1米爆坑和一个深2.7米的爆坑。事故造成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确定至少有129种化学物质发生爆炸燃烧或泄漏扩散,其中,氰化钠、氢氧化钠等6种物质的重量占到总重量的50%。
由于海水容量大,事故处置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得当,本次事故对天津渤海湾海洋环境基本未造成影响。在临近事故现场的天津港北港池海域、天津东疆港区外海、北塘口海域约30 公里范围内开展的海洋环境应急监测结果显示,海水中氰化物平均浓度为 0.00086毫克/升,远低于海水水质 I 类标准值0.005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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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6/0606/317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