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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定边公安局公章大小不同 被指造假敷衍办案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定边县公安局给当事人先后下达的两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和一份《复议决定书》,所盖的4个公章大小不一,形式各异。当事人认为公安局有意造假,敷衍办案。定边县公安局回应称,文件、公章应该都是真实的,具体情况需要调查。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定边县公安局给当事人先后下达的两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和一份《复议决定书》,所盖的4个公章大小不一,形式各异。当事人认为公安局有意造假,敷衍办案。定边县公安局回应称,文件、公章应该都是真实的,具体情况需要调查。

经侦大队和刑警大队盖的公章不一样

2012年,定边县的刘某从赵某、荣某手中承租了一块土地,合同显示,这块地总面积7.7亩,承租价格为每亩30余万元。但因土地使用权等问题,刘某与赵某、荣某发生纠纷,后刘某以经济诈骗向定边县公安局报案。刘某称,期间他曾多次遭到非法拘禁,并以此又向公安局报案,但定边县公安局始终未正式立案。无奈,他向榆林市公安局提起复议。刘某说,榆林市公安局曾要求定边县公安局重新调查。他一直催促,才先后得到了定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侦大队开具的两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和一份《复议决定书》。

刘某说,他拿着相关文件向定边县检察院反映情况时才发现,3份文件共盖有4个定边县公安局的公章,但每个公章大小、形式均不同。由此,刘某认为是办案部门敷衍了事,有意造假。

其中两个公章编码模糊不清

5月30日,华商报记者从刘某提供的材料看到,3份文件共盖了4个公章,每个都显示为“定边县公安局”,但每个章子的大小、形式均有不同,其中两个上的编码也模糊不清。其中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上盖了两个章子,但从外形看,这两个章子的区别最大。据了解,两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分别出自定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经侦大队,而盖有两个章子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出自经侦大队。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其中两份《不予立案通知书》上并未写明时间。

4个公章到底是真是假?5月30日,定边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刘耀刚表示,几份文件均是从公安内网上下载来的,文件、公章应该都是真实的,具体情况自己并不了解。至于公章为何大小、形式各异,刘耀刚称,他需要经过调查才能回答。但截至昨晚7时许,华商报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该局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表示,公章和文件应该是真实的。上级部门此前曾要求统一更换公章,定边县公安局未将原先的公章销毁,仍在使用,因此造成混乱。对于旧有的公章为何数量如此之多,大小、形式还不一致,他并未回答。

针对此事,定边县委政法委一工作人员表示,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边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边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华商报记者 杨宁 高羽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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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6/0601/315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