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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甘肃对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图)
记者从有关新闻发布会获悉,省公安厅决定,自6月1日开始,持续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珍惜生命、拒绝交通违法”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以推动驾驶人养成良好行车习惯,全面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白瑞庆介绍,明日起开展的整治行动将对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通过全面实施监控措施、推行有奖举报和典型曝光、规范道路执法、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管控机制、落实“两客一危”车辆登记报备制度等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截止去年底,甘肃省机动车达到545万辆,机动车驾驶人490万人,道路通车里程14多万公里。目前,我省交通事故仍然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近年来,我省交通事故中因机动车违法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93%以上,特别是超速行驶、无证驾驶、强超抢会、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车祸猛于虎’绝不是危言耸听。”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党尕说。
据了解,今年1月1日开始,全省公安机关已先后组织了三次整治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分别是严查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专项行动,严查严惩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违法“清零”行动,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3.3万起,查处11种严重违法行为224.9万起,查处酒驾963起,醉驾298起,刑事拘留298人。截止5月底,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同比下降7.2%。通过全省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也在社会上营造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不良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的良好氛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人们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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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6/0601/315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