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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省卫计委:公立医疗机构严禁出租承包科室

省卫计委发出通知要求

公立医疗机构严禁出租承包科室

据每日甘肃网5月7日讯(甘肃日报记者 宜秀萍)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及医疗技术监管工作,5月4日,省卫计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严禁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科室,开展医疗技术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临床研究广告。同时,要求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迅速组织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就临床科室管理、临床医疗技术监管、医疗广告审查备案及医疗质量控制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内部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对外有合作项目的科室和与其他个人或组织合作购置医疗设备,存在出租、变相出租承包或违规合作项目的,必须立即取消或终止。同时,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已开展的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再次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评估和技术备案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已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循科学、规范、符合伦理、患者自愿、充分保护受试者权益的原则,不得向受试者收取相关费用,并对临床研究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管控。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申请发布的广告内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医疗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对资料不齐全的,退回医疗机构补正修改;对申请发布的广告内容不合法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开具《医疗广告证明》;对核准发布的医疗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备案,有条件的地区要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示《医疗广告证明》。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6/0507/308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