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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男子打工20多天被捅死 求赔偿遭警方推诿
4月1日下午5时许,西安小寨西路银泰城门口发生命案,一男子持刀捅死一人,刺伤三人。行凶后,男子试图劫持一辆绿色电动车逃走,被周围人拿铁锹制服。据警方通报,嫌疑人赵某有精神病史。受害者杨晓鹏,46岁,系银泰城一KTV保洁员。
杨晓鹏的老家在宜君县农村,出事前,他刚来西安打工20多天。
“我想回家祭奠母亲,可是单位只放一天假,回不去。”4月1日下午4时43分,杨晓鹏在微信上给妹妹杨爱玲留言道,谁也想不到,这居然成了他留给家人的最后一句话,仅仅30多分钟后,他竟惨遭陌生人袭击致死,他的亲人到现在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为还母亲治病债务
46岁的他来西安打工
“我们老家在宜君县农村,家里有兄妹五人,杨晓鹏是我二哥,排行老四。”杨爱玲说,小时候家里的条件不好,二哥读完小学后就辍学务农了。因为他性格内向,不擅长与人打交道,就没像村里其他人一样外出打工,而是专心在家照顾母亲和打理家里的几亩玉米地,“我母亲长期患病,身边离不开人,二哥就把照顾母亲的责任担起来了。”
上世纪90年代,杨晓鹏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姑娘,两人相识不久就结婚了,但这段婚姻只持续了一年就匆匆结束。离婚后,杨晓鹏依然在老家陪伴母亲,偶尔去附近的工地找活干。
母子二人一直过得很平静。2015年5月,母亲的病情突然加重,家里人送医治疗,可四个月后,老人还是去世了。“为给母亲治病,家里欠下一笔债务,家里本来就是村里的贫困户,丧葬费都差点凑不出来。”杨爱玲说,为了尽快还债,46岁的杨晓鹏决定到西安来打工。
杨晓鹏老家的村委会主任也说,杨晓鹏很老实,是村里的扶贫对象,突然出了这事,谁都没有想到。
特别珍惜工作机会
不想才工作20多天就出事了
2016年3月12日,杨晓鹏经同村人介绍,在西安小寨附近一KTV里做保洁员,试用期每月工资为1800元。对于没有特殊技能的杨晓鹏来说,这份工作算是意外之喜了。“他特别珍惜这次机会,每次上白班都会提前到岗。”杨爱玲说,二哥每天都会在微信上跟她聊工作的情况,每次谈起西安的生活他都很高兴,对工作也从不抱怨。
“为融入城市生活,哥哥还尝试改掉自己的口音,苦练普通话,有时候跟我说话,都会时不时蹦出几句普通话来。为了上班方便,哥哥还就近在小寨周围租了一间民房。”杨爱玲说,以为哥哥顺利开启了新生活,不想才20多天就与哥哥天人永隔。
从哥哥同事口中得知噩耗
无法接受 认为对方开玩笑
4月1日下午4时许,杨晓鹏在微信上告诉妹妹,因为单位只放一天假,自己可能不能回村祭奠母亲。忙着工作的杨爱玲直到下午5时许才看到这条消息,“考虑到哥哥新到公司,不好请假,我就劝他今年先忙工作,由我和姐姐代替他回去。”
这条消息发出后,杨晓鹏迟迟没有回应,半个小时后,一个陌生男子给杨爱玲打来电话,问清她和杨晓鹏的关系后,让她到陕西省人民医院去一趟。
“看到是个陌生号码,我以为是诈骗,就把电话挂掉了。”杨爱玲说,听对方提到医院,她越想越后怕,急忙给哥哥打电话,电话接通后,却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这次,对方让她去小寨路派出所。
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杨爱玲迅速到派出所求证,可并没得到结果。当晚9时许,杨爱玲从哥哥的同事那里得到消息:杨晓鹏已于当天下午5时20分许,在单位附近被刺死。
“我无法接受这个结果,还以为对方在跟我开玩笑,直到当晚11时,警方来电话让我去认尸。”杨爱玲说。
死者家属称至今无人慰问
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4月2日,杨爱玲在停尸间见到了哥哥的遗体,确认身份后,两名法医接待了她,告诉她在家属确认死者身份后,警方将对尸体进行解剖。
让杨爱玲心寒的是,至今没有任何单位、任何人去安慰过他们,更别说赔偿了。
“我们问过小寨路派出所,可对方让我找公安雁塔分局,找到了分局,又让我们找刑警队。”兜兜转转找了一圈,疲惫的杨爱玲和家属只能在家等消息。
4月3日,在报纸上看到制服“武疯子”的3名保安受嘉奖的消息后,杨爱玲更加委屈,“为什么没人和受害者家属联系?难道因为杀人凶手是精神病,我二哥就白死了吗?我们渴望得到法律援助!”
伤人时若精神病人正发病
可对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
华商报记者从雁塔警方处了解到,目前,警方正在对嫌疑人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也计划对死者杨晓鹏进行尸检。
昨日下午6时许,华商报记者联系上了杨晓鹏生前打工KTV的同事,对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杨晓鹏是否签订了用工合同,案发时自己正好下班,“正要下楼时,有人告诉我门口有人起了争执,我到现场一看,发现被捅伤的正是杨晓鹏,我就立刻联系了他的亲属。”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佳斌说,不管受害保洁员是否与工作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其已经与工作单位成立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否工亡,还要看受害者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到的暴力侵害。
李佳斌律师提醒,遇到精神病人侵权情况,受害者家属最好先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如果调查判定精神病人在侵权时处于病发状态,则属于民法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下,因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侵权造成的后果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家属可以对精神病人本身及其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但如果精神病人在侵权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李佳斌律师说。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实习生 李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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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6/0406/296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