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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原政委邹文强涉受贿受审
“这些人是我的好朋友,给我的钱大多是逢年过节送的红包或礼金,我从来没给他们办过什么事。”昨日,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原政委邹文强在法庭上辩解。
“贵朋友圈还真是有钱,红包礼金一送就是几万块,出手这么重?”检察官反驳。
邹文强,1963年生,广东龙川人,因涉嫌受贿200多万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其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处长、副局长、政委期间,利用负责全省治安案件查处、特种行业管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贿金多来自东莞、韶关、揭阳等地的酒店、夜总会、公司老板。
邹文强称这些钱大多被他用在了投资茶叶生意上。目前该案尚未一审宣判。
东莞富豪的酒店涉黄被查寻“关照”
今年3月份,东莞汇华、汇美、汇美天伦等多家星级酒店的老板、曾因开直升机抓贼而名噪一时的东莞富豪刘柏权,因涉嫌行贿罪在广州中院异地受审。
刘柏权一案即披露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原政委邹文强涉案。检察机关昨日证实,邹文强在2005-2014年间先后多次收受了刘柏权贿送的好处费人民币46万元、港币20万元。
据刘柏权此前受审时称,他在多年前一次品尝荔枝的活动上,经人介绍认识了邹文强。刘柏权称,考虑到自己经营酒店,业务上少不了要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管,而自己在公安系统没什么人脉,于是就想认识邹文强,以便日后有事可以找他帮忙。
经刘柏权及邹文强的司机证实,邹文强曾多次前往东莞刘柏权经营的酒店或饭店,刘柏权都会送上数额不等的红包利市。
一次刘柏权经营的酒店因桑拿业务涉黄被东莞当地公安查处,刘柏权于是打电话给邹文强询问案情。“我想知道是哪里的公安查的,他回了一句‘不知道’就挂了电话。”刘柏权称。
邹文强昨日表示,他认识刘柏权多年,对方只在2013年给他打过一次电话,“问能否请一名公安系统的领导吃饭”,但被拒绝了。“我根本没有给他帮过什么忙。”邹文强对收取刘柏权46万元人民币无异议,但对于20万元港币的指控表示存疑,认为没有那么多,“他应该记错了”。
案情显示,除了东莞酒店业富商刘柏权外,邹文强的其他多笔贿赂款也与酒店、夜总会等特种行业有关。除此之外,涉嫌向邹文强行贿的还有一些企业家。
向下级单位推销白酒收“回扣”
检方称,邹文强还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向部分下级单位的人员推销白酒,从中收取了广州茅乡源贸易有限公司老板徐某的“回扣”30万元。
邹文强自称,他是从网上看到的某白酒品牌求代理信息,在成为该品牌白酒的“下家”之后,因为他能提供的价格较低,不少地方公安系统的负责人都找他拿货。“我没有利用职务影响,是酒的品质和价格不错,找我的人也有不是公安系统下属的。”证据显示,邹文强倒卖白酒的钱,多数由其嫂子在打理。
贿款多用于茶叶生意
邹文强昨日称,他2014年3月被纪委带走后,就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检方也认为他有自首情节。邹文强还称在案件侦查期间,他主动向纪委办案人员告知了自己收的钱,大部分都用来了经营茶叶生意。
检方认为,邹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担任政法机关领导,如今沦落为法庭上的被告,有社会因素,更主要的是其不能处理好权利与金钱的关系,朋友与工作的关系,接受了相关企业负责人、老板贿送的钱财。对方是为了在日后的交往、企业经营中得到关照而送钱款。邹文强自身理性的缺失,是犯罪的根本原因。
检方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邹文强的刑事责任。
“贵朋友圈还真是很有钱,红包礼金一出手就是几万块、几万块,累计下来是一笔巨款。”
——— 检察官
[庭审直击]
邹文强:“只要行贿人有这么说,我就认”
邹文强昨日除对个别指控数额存疑外,基本表示认罪。“很多红包给的时间比较久了,记不大清了。出于对老朋友的信任,我就跟办案机关说,只要对方(行贿人)有这么说,我就认。”邹文强称。
律师称,邹文强从2000年以来曾多次立功,为工作付出了很大努力,邹文强也曾向单位纪委上交过4.5万元的红包款项。律师还认为,邹文强最后被指控的一笔30万元代理白酒“回扣”,应该属于违规经商范畴,不构成受贿。
邹文强还表示,他收的这些钱多数属于朋友间的红包、礼金性质,“我认识的朋友,好多都是地级市的人大代表、企业家”。“我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们办过什么事情。”辩护律师也指出,上述款项多数是在中秋、春节期间发生,且对方无具体请托事项,更多是一种感情投资。
在最后的辩论环节,见邹文强和律师一再强调款项多为朋友之间的节日红包、礼金,认为是否为受贿款值得商榷,一直语气平缓、态度谦和的检方公诉人终于忍不住出言讽刺,“我们的邹局长、邹政委,贵朋友圈还真是很有钱,红包礼金一出手就是几万块几万块,累计下来是一笔巨款。”检察官认为,邹文强所谓的收受好朋友礼金就是受贿,他与这些商人其实就是官商关系,从行贿人的证言可以得知,“他们为什么会对邹文强出手这么重。”检察官称,“他们每次都是几万元地给,人民币、港币、美金都有,受贿的性质显而易见。”
邹文强,今年52岁,广东龙川人。
2014年3月,落马前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政委。检方指控他在2000-2014年间,涉嫌受贿人民币197万余元、港币61万元、美金2万元。
受贿来源
酒店、夜总会
●涉嫌收受东莞多家星级酒店老板、富豪刘柏权贿送的人民币46万元、港币20万元。
●涉嫌收受南海富升物管公司、韶关风度名公馆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股东张某柱贿送的人民币7 .2万元,价值28 .4万元的股份。
●涉嫌收受普宁天天渔港大酒店老板杨某波贿送的港币38万元。
●涉嫌收受惠州博罗一酒店老板刘某泉贿送的人民币7万元、美金2万元。
●涉嫌收受顺德凯撒夜总会老板何某伦贿送的好处费7万元。
下属
●涉嫌收受顺德公安勒流派出所所长唐某坚好处 费1 5万元。
企业
●涉嫌收受揭阳某企业老板纪某文贿送的24万元。
●涉嫌收受东莞一企业老板梁某枝好处费12万元。
●涉嫌收受东莞一贸易公司老板张某佳好处费21万元、港币3万元。
●涉嫌收受广州茅乡源贸易公司老板徐某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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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0520/28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