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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召开立法听证会 污染严重时机动车或限行

华商报讯(记者李治燕)4月27日至5月13日,《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不同类别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程度,对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华商报报道后该规定引起读者、专家的关注。《意见稿》中的规定究竟是否合理,今日西安市法制办将就相关问题召开立法听证会。

焦点:加强交通系统建设能否执行到位

西安市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听证会陈述人均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而来,共12名,包括大学老师、汽车检修公司负责人、自由职业者及律师等。

据了解,机动车尾气是西安市PM2.5三大首要污染之一,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大。“我们挑选了各行各业的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能够了解各方对该条例的意见,使条例的定稿更加科学化。”上述工作人员说。

《意见稿》中有很多内容都颇受市民关注,如加强行人、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改善城市道路的自行车行驶和行人步行条件能否执行到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信息和车辆排气污染违法信息是否科学合理等。

建议:何时限、如何限应细化

就《意见稿》中关于大气污染严重时机动车可能被限行的规定,华商报记者日前采访了部分专家和西安市民。

长安大学环境与工程学院教授邓顺熙表示,该条例不够详细,建议细化内容,“明确空气污染到什么程度限行;限行对象又是谁,是私家车、公交车、还是公车等;是单双号限行,还是别的方式”。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大气环境研究专家沈振兴表示,限行的前提是公共交通要发达,公众出行较方便。同时,应调研不同车型尾气的污染程度,避免一刀切。

市民王帅说,必要时采取限行的措施是可行的。家住西安市凤城五路的赵女士也说:“环境对于人们来说,确实太重要了。如果要在环境和开车之间选择,我肯定选环境。”

项伟是反对限行者。他说,这几年,各地汽车限行、限购的政策相继出台,但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相关部门应综合考虑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案,而不要把罪责都加在机动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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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0519/28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