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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巴坠崖定性严重责任事故 最高检介入调查

澎湃新闻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已派员赶赴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5·15”特大交通事故现场,介入国务院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目前,最高检和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检察院等四级检察机关已组成检察调查专案组,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

5月15日下午15时27分,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租用的一辆大巴车在陕西咸阳市淳化县境内发生坠崖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经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最高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迅速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等职务犯罪。根据最高检领导指示,16日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已派员赶赴事故现场,与陕西省三级检察机关一起查看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分析研究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的方案和措施。

今天下午,国务院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5·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成立,并举行了第一次会议,最高检应邀参加事故调查组。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事故调查中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最高检领导的要求部署,在国务院调查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立足于检察职能,依法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对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介绍说,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陕西省自2012年“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之后,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又一次发生的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令人痛心,发人深省。经过初步调查分析,暴露出事故客车非法营运和改装、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和操作不当、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突出问题,是一起性质严重的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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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0517/27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