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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青年蒙冤辱狱7年 办案人员升职追责无果
从左至右:邢金旺、陈雪飞、陈其彬、李俊卜、邢金波
这是一起类似萧山五人抢劫杀人案的冤案:2004年,河北邯郸邱县五名青年因“涉及”当地一起一死一伤的故意伤害案,分别被判十年至无期徒刑。
7年后,河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终审判定五人无罪释放。
虽然已经获得国家赔偿,但这几年来,5人一直在为自己所蒙受的冤屈奔走。
他们希望像赵作海案、浙江叔侄案、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呼格吉勒图错案那样,对当初的办案人员进行追责,但他们发现,办案人员或退休,或高升,追责的诉求每次都无回音。
2月1日,邢金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呼格吉勒图错案”追责的新闻。
这条消息让他心情复杂,“看到了国家对错案追责的魄力,”邢金旺和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说,“但一条人命逝去,才对办案人员处以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我们都活着,追责的希望渺茫。”
从无罪释放至今,邢金旺等五人一直没有放弃追责的诉求。每次递交控告书后,都会数次拨打邯郸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电话,询问“立案了吗?”
“每次要么无人接听,要么就是等等查一查”,他们和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说,总是了无音信。
“会战”下的小城命案
邱县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东北部,陈雪飞、李俊卜、陈其彬为旦寨乡城角村人,其余两人是同乡的古城营村人,两村仅有百米距离,他们彼此相熟。
当时,19岁的陈雪飞在邯郸市邱县供销社上班,有一份不错的工作;21岁的李俊卜在家卖棉花,有一个谈了两年的女朋友;21岁的陈其彬,报名填表了,准备参军;20岁的邢金旺买了一台面包车跑出租;21岁的邢金波在家种棉花。
让他们跟命案牵扯上关系的,是2004年5月6日晚饭后的一次“溜车”。
五人向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回忆,当天他们乘邢金旺的面包车从村里出发去了县城文化广场,这露天的KTV围的水泄不通,周边的迪厅里霓虹灯闪烁,是当地青年消遣的去处。
期间,他们在广场分别遇到了王雯和路士超。
陈雪飞和邢金波认识王雯,在他们的印象中,王雯一头齐肩头发,人并不漂亮,但“比较开放”、“社会关系复杂”。当晚,王雯推着自行车,陈雪飞还与她攀谈了一会。
陈雪飞与路士超是同班同学,路为人老实,在北京当保安,一年多没回邱县了,这次哥哥结婚,他请了长假。
五人告诉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他们在广场上听露天KTV,到晚上十点左右就回家了。
当晚县城发生一起命案,死者为路士超,王雯重伤。
根据判决书显示,现场位于城郊麦地内,麦苗倒伏,路士超上身赤裸,面部多处钝伤,颅骨骨折,“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王雯重伤“为钝性物所致”。
警方在现场提取了血迹、足印、从王雯的身上提取了精液。
此后,有关该案的传言发酵,有百余名社会青年被公安调查,陈雪飞等五人也相继接到邱县公安局的传唤,做过三次笔录。
彼时的邱县,“严打”形势日趋紧张。《邯郸日报》报道显示,当年8月27日,邯郸市响应河北省委政法委“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号召,掀起“会战高潮”。至10月份,会战“攻势凌厉,战果卓著”,“严打声势一浪高过一浪”。
甚至从10月1日,邯郸市公安局利用10天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严打攻坚行动,重点攻克百日会战期间省挂牌督办案件、现行未破杀人案。
邱县路士超被杀一案,属现行未破杀人案,在此之列。
10月10日,攻坚行动的最后一天,五人再次接到邱县公安局的传唤通知。
李俊卜告诉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那天他匆匆赶到了县城天马宾馆。一位来自北京的专家在等他,他看到房间的墙上挂着一块50余寸的幕布,心电图一样的的波纹一点一点横移。
专家在他的手上、肚子上贴上线条,听说是测谎,李俊卜一时感到紧张。
在询问了一番案情后,李俊卜在门口等,从门缝里他听到专家对办案民警说“可能是他们。”
“这句话让我傻眼了。”李俊卜说,不好的念头在脑海里闪现。
当天,邱县公安局对李俊卜五人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留置盘查。10月12日,被监视居住,11月4日刑事拘留。
“刑讯逼供”与证据“硬伤”
在日后的判决书里,他们的犯罪系因失约的报复:
五人在邱县文化广场遇到王雯和路士超,陈雪飞邀王雯一起玩,王雯让陈雪飞于22时30分在广场附近的红绿灯处等候。
当晚,五人按时赶到未见王雯,后见到王雯和路士超在广场的啤酒摊喝酒,即欲报复。
次日凌晨1时许,五人携带刀、木棍、铁管等,乘车寻至邱县小康街南段小桥时,见王雯和路士超在路西麦地内,五人遂持械分别殴打,致路士超死亡,王雯重伤。
对于上述细节,仅有李俊卜一直未作有罪供述。其余四人告诉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是在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和诱供提醒下,按要求一步步完善作案过程的。
而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他们都推翻了有罪供述,称遭刑讯逼供。
“这个案件没有任何客观证据。”从接手案子开始,陈其彬的辩护律师张小波就认为,案件“有硬伤”,“能够指认他们有罪的唯一证据是他们的口供,他们又翻供了”。
当年有没有刑讯逼供?2015年10月28日,邱县公安局政治处一位工作人员以对此案不知情,需向上级汇报为由,拒绝接受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采访。
李俊卜展示在狱中带出来的报纸,上面有关于国家赔偿的消息。
根据当年的案件卷宗,邯郸市检察院发现此案疑点较多,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一份邯郸市检察院审查公诉处给邱县公安局的回函显示了疑点:警方始终没找到作案的凶器;主要证人王雯的证词前后矛盾;对于现场的脚印也没做鉴定,检察院要求“应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力度”。
补充侦查完成后,2005年10月10日,邯郸市检察院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五被告人。
根据律师提供的卷宗资料显示,痕迹鉴定表明,现场所有的足迹,没有一枚是五被告人的;DNA检验结论,现场血迹没有一处是五被告人的,相反,其中一处血迹是另一名男子所留;王雯身上的精斑系死者路士超的;警方抽干了河水未能找到作案凶器。
一审开庭,律师均提出上述观点。
河北省一位参加过此次庭审的检察官认为,缺乏证据,检察官和法官显得捉襟见肘,“律师提的要害,公诉人答不上来。” 他告诉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
张小波说,公诉人在拿不出证据时,会以“我们认为证据确凿”的一句空话搪塞。
期间,律师和证人均受到邱县公安局的压力。
宋金奎律师告诉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他原为邢金旺的代理律师,为了寻找五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找到了村里有人可以证明。
随后他遭到邱县公安局涉嫌妨碍作证传唤,家属不敢聘请宋辩护了。
当地村民陈桂修曾看到过五人当晚回村,但当时邱县公安局将他叫到宾馆不许作证,陈桂修如今回忆:“不签字不让走,都是逼着签的。”
警方还让王雯辨认凶手,但律师发现,警方未制作辨认笔录。
而王雯的口供也存在矛盾。此前口供中她指认陈雪飞等五人作案,但后来说确实不知道作案者身份。
律师张小波向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回忆,在三审前的一次会谈中,王雯对此的解释是当时警方说五人已经招了,为了快点结案她才指认的。
尽管疑点重重,法院并未深究。
一审法院判定,五名被告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陈雪飞无期徒刑,邢金旺、李俊卜有期徒刑十五年,陈其彬、邢金波有期徒刑十年。
五人随后提出上诉。
无罪释放之后
“但是一审法院已经判有罪了,中院没有决心改正这个案子,即便是省高院发回重审。”张小波告诉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邯郸中院的三次判决都没有增加新证据,判决书几乎都一模一样。
张小波分析,法院的判决是结果倒推的,而不是通过法律逻辑推理的。
“第一道程序出问题了,为了掩盖,不得不往前走,致使错误越犯越深。”张小波坦言,司法系统法体系内,彼此追究责任很难。
2015年10月28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赵志强回应,此案判决并无不妥,“可能是理解和认知的不同”。
羁押在邯郸市第一看守所的李俊卜,一度绝望。
在电视上,他看到佘祥林、赵作海等冤案引发关注,他看着泪水直流,也希望哪一天自己被媒体关注,早点出去。
转机出现在2011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终审判决书。
省高院判决认为,王雯的口供具有不确定性,不能够作为定罪依据;也未发现作案工具;被告人之间的供述存在矛盾,且不能得到其它证据印证;间接证据也未能形成体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五人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判决落款日期是2011年5月19日,真正送达到看守所的时间是2011年12月20日了。
被释放后的五天里,五人被分别软禁在周边县城的宾馆里。李俊卜和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说,当地政府害怕有媒体来采访,迫切回家的他冲着看守喊“出来我还告你们。”
监狱的生活一成不变,但外面变化太大了。
回乡之后,李俊卜发现,家里为了替他伸冤,卖掉了12亩棉花地,一处宅基地,欠了10多万的外债。
自五人被抓后,他们的父母结伴上访,几乎每周都去,北京、石家庄、邯郸都跑遍了,老人们说,因为当天看到孩子们回来了,没有作案时间,这么多年才如此坚持下来。
李俊卜的父亲病倒了,先是脑淤血,后来是脑血栓,如今走路一拐一瘸,邻居说,李振武原本看上去气派十足,如今村里同龄的人,看上去比他小十岁。
李俊卜的母亲落下听到警笛声就全身哆嗦,尿裤子的病根。
其余的四个家庭,都几乎卖掉了棉花地,宅基地。
更让他们难受的要承担杀人犯父母的恶名,“在村里觉得低人一等,抬不起头来,后来周边邻居甚至不给借钱了。”李振武告诉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
2012年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赔偿每人40余万,对于他们提出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同意。
五人查到《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法院应当在侵权影响的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五人走向了申诉和控告之路,要求对当年刑讯逼供的公安人员以及其他渎职的办案人员追责。
但他们发现,当年参与办案的公检法人员有的退休,有的已高升了。专案组的组长已调任市局支队长,几位办案人员成邱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了。
“这个案子复杂,难度大,涉及科级干部县级干部,有无违法,没有证据,如果能落实早就落实了。”2015年10月27日,针对五人冤案追责问题,邱县检察院一位副院长如此表态。
2015年10月28日,李俊卜、陈其彬等四人,再次走进邯郸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递交控告书。
接待他们的男办公人员,粗略翻看了三页控告书,边嗑瓜子边问他们,“你们有证据吗?”
四人七嘴八舌陈述当年刑讯逼供的惨状,十多平米的接待室瞬间喧闹了起来。
这是他们第四次向市检察院递交控告书,当初被判无期徒刑的陈雪飞有事未赴,但在控告书上签了名。
结果仍在他们的预料中,办公人员将材料放在办公桌一角,说“证据不是说你有就有的”,“回去等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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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6/0206/265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