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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陈满案今天再审开庭 最高检首次做无罪抗诉
央广网海口12月29日消息(记者张国亮)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23年年前,海南省海口市发生一起杀人放火案。案发后,四川人陈满被当地警方锁定为凶手,被叛死缓。今年初,最高检就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出抗诉。今天(29日),这起案件将在海口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陈满是四川德阳人,出生知识分子家庭,1988年的时候,刚25岁的陈满在下海潮中辞去公职,与朋友结伴到海南。在1992年的6月,在海南开办了冬雨装修公司,雇了几名工人,承包工程。陈满对前途充满信心,为了赚钱,忙着采购材料、收帐、谈项目等等。但是过了半年的时候,发生了一场噩梦,在1992年12月25号的晚上7点多,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了一件杀人放火焚尸案,被害人钟作宽46岁,也是四川省广元市轻化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
在现场尸体的口袋里,警方发现了陈满的工作证,起初警方以为陈满就是死者,随即就找到了与陈满一起闯荡海南的老乡王洋,王洋把这个消息带给了陈满的父母陈元成夫妇,收到这个消息之后,陈元成夫妇忍着悲痛准备买火车票到海南去料理儿子的后事。两天之后,王洋又给陈元成夫妇带来了新的消息,死者并不是陈满,而是物业管理员。当王洋再次在公安局看到陈满的时候,陈满已经从死者变成了杀人放火的嫌疑人,也就是在12月27号晚上,案发后两天,因为涉嫌杀人放火,在距离案发地仅几分钟路程的麻将桌旁,陈满被当地的警方带走。
在1994年3月23号,陈满杀人放火案在海口一审开庭,在开庭当天,陈满向出席庭审现场的爸爸妈妈呼喊“我并没有杀人,我是冤枉的”。在当年的11月9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杀人放火罪一审判处陈满死刑,缓刑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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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1229/2483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