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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县政府拖欠168万工程款30年 老人讨要无果
站在镇安县政府大门口,66岁的镇安老人何乐社欲哭无泪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曾春)站在镇安县政府大门口,66岁的镇安老人何乐社欲哭无泪:30年来,为了讨要县政府拖欠的168万元工程款,他已经记不清来过多少次了!
1985年给县上修拦河坝
1985年,时年36岁的镇安县大坪乡(现大坪镇)园山村人何乐社,承包了镇安县孙家砭电站拦河坝工程,他作为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指挥部工程处签订承包协议。
当时,工程指挥部一把手为镇安县常务副县长,二把手为县水电局局长程某。如今,当时的常务副县长已离世,程某已退休,水电局也改名为水务局,但何乐社的工程款仍未拿到。
双方签订的协议显示:工程期限为1985年10月15日至1986年4月15日,工程价格执行“陕西省水利水电六四施工定额”。1986年7月,拦水坝工程顺利通过工程指挥部验收,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却让何乐社苦恼至今,因为指挥部算出来的工程造价约在120万元,而他通过专家算出来的造价为218万元。
讨债被以各种理由推诿
“我是用陕西省水利水电六四施工定额算的,而指挥部是按1969年陕西省革委会生产组补助标准结算的。”12月8日,何乐社无奈说,即便以工程部算的120万元为准,工程部也欠他近70万元,因为他收到工程部工程预付款29万元和8万元的材料,以及12万元的抽水费用,总计近50万元。
“我找过县法院,法院说不受理。”何乐社说,他找工程部一把手二把手,都被答复说没钱。后来找过县上领导,但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总之一直没拿到钱。
1990年,何乐社拿着乡政府开的介绍信,到商洛地区政府及省政府反映情况。介绍信上写着:水电站工程部结算时,指挥部只按照1969年省革委会生产组补助标准结算,并未按合同(协议)采取省水利水电报酬执行。
“一开始的领导,说有钱了就给我。”何乐社说,他找过历任水务局领导及县上领导,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被告知“年代久远不清楚”,让他更觉气愤。有的工人至今没领到工资,这是他一个心结。
华商报记者和何乐社一起找到时任项目指挥部二把手的程某,但其因上了年龄,交流困难。
县水务局调查9个月无果
今年3月,何乐社到镇安县信访局反映。主管副县长姜继美批示“此事是老问题,是否由局里安排人员了解情况,提出能妥善解决的办法”转至县水务局。
12月8日,姜继美对华商报记者说,他对此事并不清楚。镇安县水务局现任局长程云燕介绍,从3月至今,局里组织了调查,但当时工程部的3人,一把手已去世,二把手程某交流困难。另外一人,现在西安治病。因此,9个月内,调查有困难。
对于当时水电局拦河坝工程指挥部是否欠何乐社钱、欠多少等问题,程云燕称,还没调查到这一步,“我们也不能说不欠何乐社的钱。”程云燕介绍,因为水务局无权查水电工程的账,所以这件事需要县上相关部门介入,才能查清楚欠钱与否及欠多少?
“县上很重视这件事,已由相关部门介入。”12月9日晚,姜继美告诉华商报记者,此事重大,因此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真的觉得是遥遥无期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解析说,此事如果何乐社起诉工程部乃至县政府,属于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就是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能超过20年。也就是说,何乐社过了诉讼期。
何乐社说,早前还有县上领导说有钱了就给他还了,现在正在想办法。他已从37岁要到了66岁,真的觉得是遥遥无期了……
“欠我168万元,现在还我168万元,我也吃亏了。”何乐社说,1986年的168万元和现在的168万元,尽管数字相同,但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华商网 (微博)-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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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1211/235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