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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 甘肃省多部门联合上街普法

 原标题:国家宪法日多部门联合上街普法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普通民众对宪法理解仍较差

城关司法局上街宣传本报记者樊丽通讯员严文嘉 张乐天 摄

 中国甘肃网12月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樊丽 通讯员 严文嘉 张乐天) 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此我省多地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普通民众对宪法理解仍较差,甚至有人认为,宪法是个国家层面的话题,与平民百姓的关系不大。对此,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宣教科科长孙伟表示,“国家宪法日”的意义虽然是一种形式,但却以仪式感的表现方式,传播宪法精神,构建宪法文化。

行动多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2月4日,兰州城关区委宣传部、城关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城关区司法局在东方红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由中山公证处、城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成法律咨询团队,通过图片、录音录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共发放普法宣传单2万余份,普法公益扑克1000余副,普法鼠标垫1000余个,普法宣传册2000余册,普法环保袋3000余个,接受法律咨询100余人。与此同时,张掖甘州、天水甘谷、陇南康县等地也通过不同形式对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普法宣传。

走访普通市民对宪法的认识并不深刻

在活动现场,记者随机向咨询的市民进行调查后发现,大家对宪法的认识并不深刻。特别是当记者问到是否认真读过宪法时,几乎所有受访者均称没有。对此,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宣教科科长孙伟认为,宪法跟每个公民的关系都非常密切,但我国民众现在对宪法的认识状况比较差,大家觉得宪法“不接地气”,其实大家熟悉的刑法、民法等法律法条,从立法上讲都源自宪法精神,以宪法为母体,法理基础也都是在宪法层面上。从部门法的实施上讲,司法机关如何设置,遵循哪些基本原则,宪法也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孙伟表示,今后城关区司法局将利用展板、宣传彩页的老方式,和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介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渠道宣传宪法,向社会各个阶层、年龄段的人群传播宪法精神,构建宪法文化。陇南康县检察院侦监科长李贵仲表示,“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维护国家的尊严,也确保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每个人心中都应当有宪法,有宪法精神,以宪法引领行动。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1205/230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