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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至春节前甘肃将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拨打12333可投诉欠薪者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田玥) 11月26日,记者从中央在甘省属国有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部署会上获悉,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即将进入执法检查阶段。会议明确,因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原因引发工资拖欠,或已按分包合同支付工程款,分包企业仍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或先行垫付所欠工资,不得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将加大对欠薪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约谈和对欠薪重点单位的通报力度。广大群众可以通过12333劳动保障咨询平台对欠薪者进行举报投诉。

与往年相比,今年我省在农民工工资清欠方面出现了拖欠领域不断扩大、拖欠总量明显增大、协调查处难度加大、举报投诉趋于常态等方面的新情况和新动向。根据安排,省人社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12月1日至2016年春节前为执法检查阶段。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省人社厅副厅长吴雄成表示,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负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所建设的项目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因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所欠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建项目工资支付负总责,因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原因引发工资拖欠,或已按分包合同支付工程款,分包企业仍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或先行垫付所欠工资,不得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确实拿不出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所欠工资,并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另外,加大对欠薪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约谈和对欠薪重点单位的通报力度,对侵权行为发生频繁,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在劳动监察机构下达责令整改书后,整改落实不力、拖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在本行业内进行通报;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配合劳动监察机构工作,造成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约谈后改进措施不力,工作进展不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将启动实施“欠薪黑名单”制度,在全社会予以曝光。

又讯(记者田玥)11月26日,兰州市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从现在开始至2016年春节前,兰州市人社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争通过专项检查,使95%以上的拖欠问题得到解决。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年前10个月,全市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1145件,追发劳动者工资1.07亿元。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1127/221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