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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报文广系统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在市委领导下,天津市纪委根据市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市文广系统多起严重违纪典型案件。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就天津市文广系统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发出通报。分别是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白文源(副局级),天津北方文创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建超(副局级),天津市文物公司原经理高士国、原副经理崔智博,天津市艺术品公司原经理杨建初,天津市文化发展中心原主任李立军。

白文源严重违纪问题:一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采取与相关涉案人员串通、转移赃物、编造虚假事实等手段,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二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其实际拥有、登记在其妻及他人名下的多套房产;三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服务管理对象礼品礼金,违反从业准则,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买卖文物,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文物及巨额变卖款。其中,部分问题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礼品礼金、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白文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刘建超严重违纪问题:一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采取与相关涉案人员串通、编造虚假协议、转移赃物等手段,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二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其妻子名下房产一套;三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兼职取酬,擅自用公款报销接待餐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在购买书画作品及与画社合作出版图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房产一套。另外,刘建超以画社职工名义存储巨额公款,以虚列稿费、生产成本等方式套取巨额公款。其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收受巨额财物。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刘建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高士国、崔智博严重违纪问题:利用职权操纵文物交易,多次帮助他人低价购买文物,并索取巨额好处费,将其中部分私分,据为己有。目前,市纪委驻市文广局纪检组已对高士国、崔智博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杨建初严重违纪问题:一是将单位房屋租金收入、向外单位借款投入股市,造成巨额损失;二是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巨额房屋补偿款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后又转入他人股票账户用于炒股;三是以低价将单位大楼出租,造成巨额损失。目前,市纪委驻市文广局纪检组已对杨建初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李立军严重违纪问题:一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二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用公款报销应由自己及家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多次侵吞、骗取单位资金,涉嫌贪污;三是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另外,李立军用大量白条下账,多次拖欠职工工资,指使他人购买发票充抵借款。目前,市纪委驻市文广局纪检组已对李立军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一是必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坚守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强化党章党纪党规意识,补足“精神之钙”,讲规矩、守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三是必须牢牢盯住“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坚决防止个人恣意妄为;四是必须落细落实“两个责任”,严抓系统、系统严抓,从严从实,倒查追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打造既风清气正又奋发有为的政治生态。(天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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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1123/217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