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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服装店内坐等同伴试衣 板凳被突然抽走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阳颜通讯员雷娜欧瑾琳)姐妹淘欢乐逛街购物,没想到却在服装店里发生意外,坐着的板凳突然被店员拿走,市民林丽女士一屁股坐空摔在地上,这一摔伤得挺重,前前后后治疗就花了两三年时间,在索赔时才发现这家店好多个“老板”,到底谁来赔偿扯不清楚。昨天,记者从秀峰法院获悉,林丽的索赔终于有了个结果。
据了解,2012年10月4日,在市内一家公司当总经理秘书的林丽陪同妹妹到位于正阳路步行街一家经营少女品牌的服装店买衣服,在妹妹挑选衣物时,林丽坐在店内的凳子上休息等待。不久,妹妹让林丽过去帮参考试穿服装的样式,林丽帮妹妹看完后,又欲坐回刚才坐着的凳子,然而就在这时,凳子却突然被店内服务员突然拿走,林丽一屁股重重地坐在了地上,腰臀部分痛得她一时间站不起来。
随后,林丽在服装店店员的陪同下,到附近药店购买药物自行治疗,但伤势比林丽想象的严重,不见好转后,林丽只得到医院进行治疗,10月12日,林丽经医院骨科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腰骶部软组织损伤。在一家医院治疗后却仍未见明显好转,林丽此后为了疗伤,先后辗转到了五六家医院治疗,并于2013年4月至5月进行了住院治疗,并且因伤不能工作被迫失业。住院时,林丽被中医诊断为伤筋病、肝肾不足症,被西医诊断为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症、臀肌筋膜炎,出院医嘱写明需要继续门诊治疗,全休1个月。
2013年8月底,医院向林丽出具疾病证明书,诊断林丽为双臀肌筋膜炎、腰椎间盘突出症、双股内收肌损伤、双阔筋膜张肌炎。为了治愈这一坐空引发的伤,林丽在医院折腾了两年多,截至2015年3月,林丽支出了医疗费13000多元。
向服装店索赔的时候,林丽发现更心烦的事,这个小小的服装店,有好几个老板,门面产权属于一家食杂公司,而店面悬挂的营业执照是一家服装店,负责人是全洪,全洪将门面又租给金芳经营少女服装品牌,在林丽摔伤的时间段内,真正在店内经营的又是方明、覃美两人。林丽多次前往该服装店索赔协商未果,最终只好将这一溜“老板”全部告上法院。
老板多就可以互相推?没那么简单,对此法院认为,林丽于店内因身后圆凳被服务员拿走而摔伤,方明、覃美作为当时铺面的实际经营者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林丽因为自己疏忽,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其中林丽承担40%,方明、覃美承担60%。此外,服装店老板全洪将其持有的营业执照出借给方明、覃美使用,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林丽摔伤时金芳已非该铺面内经营实体的实际经营者,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最终,秀峰法院判决方明、覃美给付林丽人身损害赔偿金25048.41元,全洪对方明、覃美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才终于让这个扯皮三年的纠纷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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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1124/2172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