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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致3人死亡入室抢劫案一审宣判 3人被判死刑
新华网宜昌11月21日电(记者谭元斌)记者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5年前发生在宜昌枝江市的一起致3人死亡入室抢劫案近日一审宣判,4名凶手3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死缓。
据介绍,2000年小年夜,杨某平、杨某贵、王某荣、王某辉闯入枝江市仙女镇金山村经营粮食加工厂的龚某家中抢劫,致使龚某及其两个女儿死亡,其妻施某受伤幸存。
经过枝江警方长达10多年的追缉,2014年6月,上述4人全部归案。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平是本案发起人,在犯罪过程中,持凶器致人死亡,系本案主犯;王某荣积极响应杨某平的提议,且在犯罪过程中最先进入被害人客厅,并持凶器致人死亡,系本案主犯;杨某贵积极响应杨某平的提议,入室后,持凶器致两名幼女死亡,系主犯;王某辉为同案人提供住宿,联系运输工具,积极参与抢劫,持凶器致两名幼女死亡,但他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王某辉犯罪时年龄也相对较小,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法律规定,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杨某平、王某荣、杨某贵分别犯抢劫罪,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处罚金2000元;王某辉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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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1121/213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