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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官员被查后退房 举报人:单位为个人代罪
本报记者 郝成 北京报道
接受调查百天后,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常世雄“退房”。《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近日被某房产中介门店挂出以170万元销售的一套房产,正是导致常世雄被查“导火索”——当地商人曾公开实名举报常世雄索贿百万用于购买该房产,事后还曾向商人退还15万元。
6月28日,《中国经营报》曾以《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被举报索贿百万》为题,独家深度报道常世雄及老干局诸多问题。7月28日,湖南省纪委宣布常世雄涉嫌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此后,另有老红军遗孀、子女,向本报记者举报常世雄在募集老年基金、地产开发、老干局人事方面,存在违法违纪之嫌。
“作为举报人,我们很不理解。省纪委还没有认定其行为性质,房子就被退回去了。而至今常世雄涉案100多万元的购房款却分文未退还给当事人。而且省纪委的人说让我们找老干局去要购房款。”举报人称。
记者就此向湖南省纪委相关人员求证,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被指索贿130万 曾退15万
声称可将老干局“第三期危房改造项目”交给A企业,常世雄随即提出,为方便女儿上班,希望A企业出资购买长沙市天心区九峰小区一套房产。
据参与此事的房产中介公司人员回忆,2013年8月初,常世雄及其妻罗某某、女儿先后在九峰小区看了三四套房产,最终看中该小区一区17栋601房(161平方米、带车位、杂屋、24小时供热水、暖气、带电梯小高层)。此后在通城国际酒店与业主杨某见面,但未谈拢价格。此后在中介沟通下,最终敲定售价为165万元。8月21日,业主杨某在中介公司盖章的制式合同中,亦标明其房产售价为165万元。
相关记录显示,2013年8月28日,业主杨某与罗某某前往长沙市二手房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根据长沙相关规定,他们需在一楼的中信银行储蓄所开设监管资金账户,罗在监管账户存入48.5万元,并以此金额与杨某签订合同编号为KF1308280091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记者获悉,举报以来,常世雄一方还出具了一份总额为64万元的合同。
但中介人员回忆及A公司举报函均称,当天A公司以黑色塑料袋带来110多万元现金,此后在银行用两台验钞机清点,罗某某、杨某及A公司人员则在两三米外休息区等候。
人证之外,记者获得的杨某、A公司账户交易明细清单显示,在2013年8月27日,A公司人员曾支取120万元,而次日即过户房产当日,杨某则在监管账户中存入现金113.5万元。
据A公司人员举报,除该笔现金外,该公司还支付了中介费、税金、保证金等约14万元。最终,该公司称在房产交易中,其出资超128万元。
针对举报人提供的中介人员书证、银行票据、录音等大量证据。“省纪委的人员最初对证据的扎实性是非常认同的。”举报人称。
举报人称曾遭威胁跟踪
据举报材料,2014年,A公司在承包老干局食堂后,随即发现,由于食堂所在的金秋楼无行政许可,无竣工验收,无法办理餐饮特许行业相关营业证照,又前往相关部门咨询,发现并不存在所谓“三期危房开发项目”,便开始与省老干局、活动中心、常世雄交涉。
有趣的是,记者了解到,在公开举报前,常世雄曾与A公司人员面谈,并表示涉事房产并不值165万元,并在随后根据64万元的那份合同,向A公司退还差价15.5万元。而知情人称,所谓的64万元合同,实际上就是一份假合同,合同中的“杨某”并非业主杨某本人签字。
“这么做,最大的可能就是防止将来出事,所以把金额通过协议形式变小。”知情人分析称。采访中,记者还从相关部门证实,省老干局在长沙另外两个地产项目“嘉盛逸林”和“嘉盛和园”亦曾被其内部人举报违规开发建设。
此外,本报记者还曾调查证实常世雄主导建设的“金秋楼”存在超标准建设、每平米建设价近7000元等问题。
“我们很难理解,省纪委查了一百多天,没给我们答复,结果房子却莫名其妙退给了原来的出售人其中一人(原房主为三人所有)。 A公司称,面对他们的质疑,省纪委工作人员称他们可以找省老干局去要房款。
“他们这么说,我们理解就是以单位为个人代罪,从而让常世雄过关。”举报人表示,在举报期间,曾遭到对方言语威胁,甚至在常世雄被查后,依然有人传话要他们老实一些,并遭到不明身份人员跟踪。
截至发稿时,湖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未对记者的采访要求作出答复。
常世雄语录:
市县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上网,每个市州至少要发动8000名离退休干部成为网络宣传员。全省要发展12万名以上离退休干部参加网络宣传。——2014年,常世雄局长在湖南全省老干部网络宣传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老干部是党的坚定的拥护者和追随者,他们看问题深刻,政治头脑清醒、政治立场坚定。在重大历史事件中,都是老干部力挽狂澜、稳定大局。——2013年,常世雄在《湖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弘扬老干部的优良作风》
进一步组织老同志在主要媒体网站积极发声、扶正祛邪,净化网络舆论环境,传播湖南声音、讲好湖南故事。要进一步引导老同志宣讲党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2015年,常世雄在《湖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发挥老同志正能量》
常世雄简历:
常世雄,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山西太原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株洲市郊区曲尺公社、株洲市公安局、共青团株洲市委、株洲市编委、株洲市乡镇企业局、醴陵市委、株洲市委老干部局、株洲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工作。2000年11月至2006年3月任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2006年3月至2008年5月任省委老干部局局长,2008年5月至今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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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1118/211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