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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爱不成捅杀女子案续:警方否认不作为,死者家属申请复议
20岁的湛江女孩陈某萍被前同事黄某南当街杀害后,黄某南一审被判死刑,他当庭提出上诉。在案发前,陈某萍曾长时间遭黄某南骚扰、纠缠。2022年7月,陈某萍还曾在街上遭黄某南持刀威胁,之后,陈某萍所工作的酒店报警。
陈某萍的姐姐陈咏琪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家属认为,对于2022年7月的报警,警方未依法传唤嫌疑人,未跟被害人陈某萍及其家属联系,也未做笔录,涉嫌不作为,他们向相关部门反映了该情况。
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答复称,沙湾派出所不存在民警不作为的情况。家属 供图
2023年5月,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作出《处理告知书》称,经核查,派出所不存在民警不作为的情况。
7月13日,陈咏琪向澎湃新闻表示,对于上述答复,家属不认同,目前已向湛江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并获受理。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当庭提出上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因求爱遭拒绝,2022年12月9日17时许,湛江男子黄某南当街捅杀了前女同事陈某萍。据起诉书,死者陈某萍一共被捅16刀。杀害陈某萍后,黄某南曾计划杀死另外三位前同事,经家人劝说才中止继续作案并自首。
今年5月22日,此案在广东湛江中院开庭审理。当天下午,湛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据陈某萍的家属介绍,听到一审判决后,黄某南当庭提出上诉。
据一审判决书,黄某南的亲属证言显示,黄某南身体和精神方面均没有问题,其家族也没有遗传病和精神病。
受害人生前曾遭持刀威胁,家属:当时曾报警
陈某萍被害几个月前,曾当街遭黄某南骚扰以及持刀威胁。
据起诉书披露,从酒店离职后,黄某南仍纠缠骚扰陈某萍,并曾威胁其人身安全。2022年7月28日,黄某南拦下骑电动车回家的陈某萍,持刀威胁陈某萍做其女朋友,遭到陈某萍拒绝。黄某南欲用刀刺陈某萍,因在场同事等人劝阻并有路人在场,黄某南只得放弃而离开。
相关聊天截图显示,此次被黄某南威胁后,陈某萍和朋友在微信聊天时表示,“报警处理了”。陈某萍还表示,当时,黄某南拉她上衣时,她看到了刀,感到非常害怕,幸好有同事出手相助。“他之前就威胁过我,做他女朋友。可我根本没跟他聊天,任何关系都没有。”
对于陈某萍这次被威胁的经历,姐姐陈咏琪称,因忍受不了黄某南的纠缠,陈某萍曾拉黑过黄某南的微信,黄某南遂来拦陈某萍,要求加回微信;事发后,陈某萍所在的酒店曾报警。
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陈某萍生前就职的酒店人事部负责人表示,得知陈某萍被持刀威胁后,他一边安排相关人员安抚员工,一边联系派出所报备情况,“因为我也不了解详细的经过,(打110)条件也不符合,只能向派出所领导反馈了情况。后来领导也有回复,确实也去了嫌疑人家里。”
陈咏琪表示,隔了几天,酒店领导跟他们反馈说,警察去过黄某南家里,黄某南不在家,便和黄某南的家属叮嘱了几句。在整个处置过程,警方未联系过陈某萍及其家属,没有做笔录,也没有给报警回执。
据陈某萍的家属介绍,在5月22日的一审中,公诉人也提到,2022年7月28日,陈某萍遭黄某南持刀威胁后,酒店方面有报警,当时警方去了黄某南家里,见到了其姐姐。
警方否认不作为,家属提起复议
陈某萍被害后,家属认为,对2022年7月的报警,当地警方的处置存在问题,遂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2022年12月20日,湛江市公安局作出的《转送信访事项告知单》显示,陈某萍的家属反映嫌疑人黄某南于2022年7月28日曾持刀威胁陈某萍,当时已向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沙湾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未依法传唤嫌疑人,导致陈某萍于2022年12月9日被杀害。家属认为该派出所涉嫌不作为,要求依法处理。根据领导批示及《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原则,湛江市公安局已转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依法核查处理。
陈某萍的姐姐陈咏琪对澎湃新闻表示,对于他们的举报,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工作人员曾口头答复过家属,称警方不存在不作为,但并未向家属透露当时的出警处置过程。
2023年5月12日,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作出《处理告知书》称,经核查,沙湾派出所不存在民警不作为的情况。
2023年6月,湛江市人民政府受理了陈某萍家属提出的行政复议。家属 供图
陈咏琪表示,上述《处理告知书》并未透露当时警方的处置过程,仅有“不存在不作为”的结论,家属无法接受,便向湛江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今年6月25日,湛江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显示,决定受理该行政复议。目前,家属正在等待复议结果。
责任编辑:赵安生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23/0716/1787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