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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合作炒股失败 男子杀死前同事

原标题:借钱合作炒股失败 男子杀死前同事

53岁的北京人李某借了45万元,让前同事陆某炒股,结果钱全赔了。后李某要求陆某退钱,在两人争执期间,李某持刀将陆某扎死。10月10日上午,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李某在北京二中院受审。死者陆某的女儿当庭要求李某赔偿200万余元。

检方指控,李某从他人处借钱,委托被害人陆某帮其炒股赚钱,后陆炒股失败,无法按期归还李某钱款,双方因欠款问题发生纠纷。2014年12月30日12时许,双方在丰台区某公园再次发生争执。李某持刀刺击陆胸部,致其死亡。李某作案后在现场拨打110报警电话投案。 检方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李某说,陆某以前是他的同事,2009年,他从亲戚处借了45万元,让陆某帮他做股票,双方约定收益陆某拿30%,李某拿70%。“陆某聊炒股时说他炒得不错,让我出点钱他负责炒股。我说没钱,他说让我借点。我不懂股票,也没炒过股票。但他说他从来没赔过钱,于是我就跟亲戚借了45万元。”后来因为亲戚急需用钱,他便向陆某要回了15万元,然后借高利贷还了亲戚的钱。

事发前几天,他给陆某打电话说别炒股了,把钱还给他,然后两人约了在卢沟桥见面。李某说,陆某告诉他钱都赔光了,他便向陆某提出要看交易单子,但陆某却说单子没了,钱都没有了。两人越说越激动,发生了口角和肢体冲突,“他拽着我,我们相互推搡。因为我身体不好,他推我一跟头,我打不过他,就上车里头拿刀去,在车里,他往里挤我往外挤,就用刀扎到他了。”

在法庭上,陆某女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要求李某赔偿200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100万。“我犯法了,给被害人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我也挺后悔,我觉得很对不起他们。”李某说。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1011/165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