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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住户在家不戴口罩被抓走?真相:不戴口罩出门购物、辱骂殴打防疫志愿者
贵阳一住户在家不戴口罩被抓走?真相:不戴口罩出门购物、辱骂殴打防疫志愿者
近日,一段公安民警上门抓人的视频在朋友圈流传,视频中,几名民警在居民家中对违法者进行拘捕。作者还在视频中打出“贵阳一住户内不配合防疫,男主被抓,女的在家里不戴口罩被训斥”等醒目字样,引发网友的关注和转发。
记者注意到,视频中,几名民警在一户居民家中,将一名男子按在墙上,并要求一名女子配合工作。一名民警说到:“疫情期间,不配合防疫措施,不尊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刚刚让开门的时候依然不配合,现在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进入自己室内住所,哪一条规定不戴口罩属于犯罪处理,法律那条规定,希望执法讲文明,让市民理解、共同团结抗疫配合。”“只是一面之词能看出全程是什么情况么?”对于事件本身,视频评论区的网友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事情真相到底是什么?记者联系到了当天出警的观山湖公安分局长岭派出所,工作人员对该事件做出了回复,详细还原了事件的全过程。
工作人员介绍:2022年9月8日,观山湖分局长岭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人。称在美的林城时代美桐苑15栋楼下有业主不配合疫情防疫工作,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核实情况后,发现居民秦某确有不戴口罩出门购物、辱骂威胁殴打防疫志愿者的情况存在。
民警为此上门敲门并告知传唤事由,秦某及房内人员却拒接开门,在告知和敲门被拒后,在社区和物业的工作人员见证下,民警强制进门开展强制传唤工作(视频内容所示),并依照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将秦某强制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整个执法过程有执法仪视频为证。
该派出所负责人表示,经法制审核,在该事件中,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没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定性准确,运用自由裁量基准适当,程序合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呈请对秦某处以五百元的行政罚款。
真相查明,原来是该居民不戴口罩出门购物、辱骂威胁殴打防疫志愿者,民警依法上门传唤,并非该视频所表述的在家不戴口罩被抓走。
疫情尚未散尽,当无数人仍奋战在抗疫一线的时候,网络上却不时有形形色色的谣言出现,干扰抗击疫情工作大局。希望网友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面对各种“据说”“听说”“好像”时,保持理性和警惕,努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责任编辑:王兰兰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22/0922/1576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