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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中纪委国家监委连续发文点名两名粮库“硕鼠”
一天内,中纪委国家监委连续发文点名两名粮库“硕鼠”
9月12日,极目新闻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要闻板块,在9月12日先后发布了《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纪审联动深挖粮库“蛀虫”》和《扛起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政治责任》两篇文章,主题均与粮食安全系统反腐有关,两篇文章分别点名提到已经落马的四川彭州敖平省粮食储备库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杨玉强和原黑龙江省粮食局局长胡东胜,他们落马的更多细节也得到了披露。
实际上,今年,包括两人在内,粮食系统已有多人因腐败落马。粮食系统密集反腐,深意何在?极目新闻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其意义深远。
粮库“蛀虫”杨玉强:签订虚假合同获取超标稻处置价差款
杨玉强被移送检察机关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杨玉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粮食购销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近日,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四川彭州敖平省粮食储备库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杨玉强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解除劳动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纪审联动深挖粮库“蛀虫”》一文指出,杨玉强被发现查处,源自成都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去年11月,成都市纪委监委收到来自市审计局移送的问题线索,经过研判,市纪委监委将此问题线索指定彭州市纪委监委办理。
“经初步核实,我们发现四川彭州敖平省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主任杨玉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彭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2022年1月,彭州市纪委监委对杨玉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商请彭州市审计局同步对粮库资金账目进行专项审计。
审计发现,2019年在轮换县级储备3000吨稻谷时,账面出库数为3000吨,实际出库3010.72吨。“多出库的10.72吨为粮食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升溢粮,货款2.23万元,由敖平粮库出纳魏某收取并存储于个人账户。”对此,彭州市纪委监委立即扩大范围,对粮库升溢粮销售款、水杂增量款、超标稻销售价差款等款项进行全面核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杨玉强“靠粮吃粮”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经查,2016年至2020年8月,杨玉强任敖平粮库主任期间,长期授意、指使会计人员违规处理账务,私设会计账簿、隐瞒并安排魏某私自保管应入敖平粮库公账的升溢粮销售款、水杂增量款、超标稻销售价差款等收入共计219万余元。在2019年、2020年处置超标稻过程中,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方式获取超标稻处置价差款共计233万余元,杨玉强安排魏某隐瞒上述收入并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
“粮食购销领域资金流水交易频繁、账目类别繁杂,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成都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市纪委监委强化纪审联动监督,注重发挥审计部门专业性强、不易暴露调查意图等优势,成都市审计局对成都粮食集团等20家国有粮食企业开展专项审计,盘点55个粮仓和19万吨储备库粮和菜籽油,审计移送问题线索83件。
纪审联动重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成都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贯通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协作,前期认真沟通协商、规划部署,确保准备充分、人手充足、监督精准、推进有力;中期及时双向移交问题线索,加强研商解决疑难问题,凝聚力量提升办案质效;后期强化成果运用,锚定监督重点开展精准监督、有力监督。据了解,今年以来,成都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审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107件,立案查处51件5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粮仓“硕鼠”胡东胜:忏悔书和反思报告在大会现场宣读
胡东胜 (图片来源:东北网)
《扛起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政治责任》一文指出,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宣读原省粮食局局长胡东胜忏悔书、廉政家书和省粮食系统政治生态建设反思报告,对全局党员干部再紧“风纪扣”。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胡东胜也是全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后,首个落马的省级粮食局局长。
纪委通报指出,胡东胜不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还违法参与赌博,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任用、工程承揽、粮食收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2011年至2016年,时任省粮食局局长的胡东胜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粮食系统工程项目、申报国家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业务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胡东胜到案后,不能正确面对组织审查调查,避重就轻、遮遮掩掩。
针对胡东胜的心理状态,审查调查组适时调整谈话策略,安排党章党纪学习,使其端正态度,树立规矩意识,对组织存敬畏之心。同时,宣读其入党志愿书,帮助其回顾如何从一名粮库保管员一步步走到省粮食局局长的重要岗位,唤醒其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促其配合组织审查调查。
审查调查组还在胡东胜生日当天为其准备一碗生日面,让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及时出示涉案人曹某承揽的粮库基建工程标的总额达1.1亿余元的10个工程项目的相关证据,以证促供,使其在证据面前如实交代。
据办案人员介绍,通过做实思想政治工作,胡东胜最终交代了全部违纪违法问题,并自书忏悔书、廉政家书,书写了关于省粮食系统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报告。
保障粮食安全,惩治涉粮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
粮食系统密集反腐,深意何在?极目新闻记者发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18日曾发表《以专项整治推动涉粮腐败系统治理》评论,说明了其中深意。
《以专项整治推动涉粮腐败系统治理》一文指出,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释放“惩”的震慑,发挥“治”的功能,筑牢“防”的堤坝,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取得新成效。
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发现和严肃查处了一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但高压之下仍有“硕鼠”贪得无厌。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看,在行政管理、粮食收购、粮食存储、粮食销售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多个环节,以“收”谋利、以“储”谋补、以“售”谋财、以“管”谋私等“靠粮吃粮”问题突出。基层粮食领域存在腐败窝案化、违纪违法行为多样化、涉案人员身份特定化等特点。“靠粮吃粮”等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要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探索治本之策,打好整治“组合拳”,以实际成效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国之大者”。
坚决严惩粮仓“硕鼠”,保持惩治涉粮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粮食购销领域相对封闭,存在涉粮腐败风险点位多、涉及人员广、监管难度大、敏感程度高等特点。要紧盯国有粮食企业“一把手”和经营管理关键岗位人员,严肃查处内外勾结、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滥权妄为等重点问题。要整合力量、集中攻坚,综合运用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等方式,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优势,借助大数据等手段,深挖问题线索,确保查深查透、应查尽查。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管理责任。要紧盯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把牢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以强监督促强监管。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聚焦“人、责、粮、库”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全方位压实责任、全链条查找问题、全过程拓展成果。从实践中看,有的地方探索把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有的地方针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开展约谈,这些举措有利于推动相关责任主体切实扛起责任、守好大国粮仓。
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当下改”与“长久治”结合起来,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治理涉粮腐败问题。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既有监管不力问题,也有管理体制和购销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施治,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要结合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查办案件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粮食购销领域的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主管监管部门、粮食购销企业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推动健全完善粮食安全监管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形成靠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粮的长效机制,着力减少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机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身边人身边事”的警醒作用,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专项整治重在“惩”,关键在“改”,核心在“治”。要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涉粮领域腐败问题,完善粮食监管体制机制,增强涉粮领域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推动解决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促进长效治理。
责任编辑:王兰兰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22/0913/1569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