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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猥亵女儿者打至轻伤二级,未被检察院起诉

男子将猥亵女儿者打至轻伤二级,未被检察院起诉   

陕西渭南白水县35岁男子张某甲得知女儿被猥亵后,将猥亵者打至轻伤二级。

3月7日,白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张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白水县检察院认为,张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害人张某乙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22/0705/1516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