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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聘请调解员当“国际娘舅”

为了更加及时有效化解涉外商事纠纷,昨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贸促会签订合作协议,正式建立诉讼与调解相衔接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合作机制。此外,法院还向30余名调解员颁发了聘书,这些调解员都是律师或者杭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该合作机制的流程是,诉讼进入法院后,经当事人同意,法院请贸促会所属的杭州调解中心,通过诉前引导调解、诉中委托调解或诉中邀请调解等方式,对涉外商事纠纷、涉港澳台商事纠纷和涉外商投资企业商事纠纷等进行调解。当事人不同意或者调解不成的案子,直接进入审判程序。

据统计,去年一年,杭州法院共受理了1039件涉外商事纠纷案件,新收案件结案率86%。杭州中院民四庭副庭长余晟告诉记者,涉外商事纠纷案件存在域外主 体确定难、域外文书送达难、域外证据认定难等审理难点,通常审理时间很长,成本高昂。“审理周期超过6个月的案子很常见,长达18个月的也不鲜见。”

“变诉讼为调解,一方面,可以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另一种解决纠纷的途径,保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另外,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时间金钱成本上,也都能得到减 少。”杭州中院院长翁钢粮表示,由具有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涉外案件律师经验的调解员当“娘舅”,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建议。

此外。浙江高院正在杭州试点“互联网+审判”思路建设网络法庭,今后诉讼的每一环节都可以搬到线上完成,并且全程电子数据记录。初期试点的案件类型着重就是电子商务领域发生的案件。

不久的将来,在杭州法院处理此类纠纷,全国各地甚至国外的当事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参加调解、参与诉讼活动。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15/0330/14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