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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绿色审计”敦促领导干部生态责任担当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未来15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进行了全局谋划和系统设计,清晰描绘出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改革路线图。意见强调,要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全覆盖是对审计机关的明确要求——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2017年,我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发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正式建立,保护绿水青山等履职情况被纳入审计监督范畴。如此为之的重要目的,是用“绿色审计”倒逼领导干部既算“经济账”又算“生态账”。

此后,全国审计机关拧紧“绿色审计”发条,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2018年,审计署发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系统反映、揭示了水资源水生态保护、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金管理使用和重点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疑难杂症”,为攻难题、破困局打开一扇窗;山东开展全省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情况、自然保护区管理情况等跟踪审计,助力生态山东建设;甘肃实施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计调查,推动建立健全保护黄河的长效常态制度……大江南北,审计正以监督之力筑起一道守护绿水青山的屏障。

但仍须正视的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释放出的威慑信号,有待加强和落实。现实中,一些地方以经济发展任务重、转型升级压力大为借口,依旧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对高耗能、高排放、重污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地方有制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察不改,甚至为损害环境的行为“站台”“放水”。而这些情况往往与地方官员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够履职尽责、“选错了项”“答错了题”有关。如何深化资源环境审计,如何在破解利益矛盾、推动制度改革、促进政策落实、发挥警示作用上做好审计监督文章,让“关键少数”过好“生态关”、答好“生态卷”,是摆在审计机关面前的重大课题。

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勇于揭示问题作为重要职责,聚焦山水林田湖草,盯紧钱、权、责,敢于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监守自盗的行为“零容忍”,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真正让生态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变成不可逾越的红线,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促进权利规范运行。

同时,要减少“单打独斗”,加大“联合作战”。一方面,应加强“绿色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自然资源执法、生态环保督察执法的协作联动,在力量互助、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推动整改等方面实现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另一方面,应坚持各有侧重、差别化发展的方向,在环境监管体系中彰显审计专业特长,沿着资金链、项目链、责任链,由点及面、一查到底,系统研究、找准根源,提出建议、服务决策,更好“治已病、防未病”,标本兼治、“祛病除根”。

此外,既应强化事后审计,更要注重事前预防和警示教育,要善于运用典型案例让更多领导干部“红脸出汗”,促使其绷紧绿色发展之弦,固守健康发展之道。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21/0916/1382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