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首页评论 守卫国家安全,护航对外开放

守卫国家安全,护航对外开放

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据介绍,安审办法共23条,主要对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范围,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申报机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程序和时限,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决定执行,违规惩戒等内容作出规定。

显而易见,“安全”是安审办法的主题词,是该办法制定实施的最大考量,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众所周知,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持续推动扩大对外开放,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幅减少外资准入限制。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国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版负面清单限制措施分别缩减至33条和30条,制造业、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农业、金融等领域对外资实现重大开放。即便在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跨境投资造成巨大冲击的今年,我国利用外资仍稳中有增,是全球极少数吸收外资保持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之一。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这是历史带给我们的深刻启示。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也需要中国。但是,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开放要以安全作保障。没有安全保障的对外开放不可持续,只有把防控安全风险的篱笆扎得更密更牢,才能为新一轮对外开放奠定坚实基础,才能更好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缘此,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开放和安全并重,把握好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关系。要坚决筑牢国家安全屏障、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出台安审办法,就有助守卫国家安全,护航对外开放。

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可谓是国际惯例。近年来,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陆续推出或完善了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借鉴国际外资管理制度方面的通行作法和制度成果,依照《外商投资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总结近十年来审查工作实践,对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作出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使其在平衡经济利益和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既是对国家安全负责,也是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爱护。外商投资企业只有熟悉并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制度,才能持续健康发展,获得更多经济效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适时出台,在积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同时,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就能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助力双循环相互促进、新格局加快形成。

出台安审办法,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不是搞保护主义,更不是开放倒退。相反,中国将落实好保护外商投资规定,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出台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现代服务、节能环保等领域,打造高标准营商环境。出台安审办法,一方面可以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一方面可以满足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商协会等对我国安全审查具体规定的关切和了解,便于他们依法依规开展投资决策。秉持多边主义、致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一定会是全球最受欢迎的外商投资目的地,向外资企业张开欢迎的臂膀,提供热诚周到的服务,让内外资企业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共荣共生、造福人类。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20/1221/1168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