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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 斩断电信诈骗滋生沃土

今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

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所以,为溯本追源斩除毒瘤,我市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目的就是要斩断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一系列犯罪的作案链条,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断卡”行动事关你我

市民要时刻警惕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

□新天水记者 李旺旺

“断卡”行动战果显著

“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出售,就能赚100元;用身份证再办张银行卡出售就能赚300元……”利润可观,看起来是轻松就能赚钱的“馅饼”,事实上却让许多人掉入了陷阱。在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中,最重要的载体就是银行卡和手机卡,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买卖、租售相关资料的黑灰产业链也“应运而生”。

今年9月,秦州警方破获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关停涉案银行账户160余个。在这起案件中,除了4名专门倒卖对公账户的上线卡商外,还有10余名提供个人身份证的犯罪嫌疑人。方某就是其中一名,那么他是怎样一步步进入黑灰产业链条的呢?

方某大学毕业后来到成都,今年年初,受疫情影响,没有外出工作的他在QQ群中看到了做兼职的信息。“兼职信息称‘只要用个人身份信息办理对公账户,前期提供身份证给500元钱,等证办下来之后再给2500元,用完后账户即被注销。’”犯罪嫌疑人方某告诉记者。

由于当时手头吃紧,方某没有多想,便给对方提供了自己的身份信息,之后又办理了对公账户以及工商执照等。

今年9月,当警方顺着线索一路排摸找到方某后,他才知道自己当初办提供身份信息办的账户出了事。其实在警方破获的多起黑灰产链条案件中,最底层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嫌疑人都有着与方某类似的经历。

近年来,大量银行卡、电话卡被不法分子购买后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给群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我市积极开展“断卡”行动以来,捷报频传、战果显著。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申报惩戒涉案银行卡开卡人21名,受惩戒人员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能开立新账户,也就是说受惩戒的这5年时间里,所有涉及银行的业务只能到银行网点的柜台办理。

打击“两卡”犯罪势在必行

电信网络诈骗,就是不法分子通过电话来联系受害者,以洗脑式的沟通骗取受害者的信任,得到受害者信任之后,再让受害者通过银行卡进行转账,以达到不法分子诈骗的目的而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白洪波告诉记者,此次“断卡”行动中的“卡”是广义上的“卡”:在手机卡方面,既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在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断卡”行动,主要是针对公民将个人所开办的银行卡和电话卡,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白洪波说:“电话卡和银行卡就是非常重要的载体。”

由于受到实名制规定的限制,不法分子只能通过各种各样的非法渠道获得银行卡和电话卡。

第一类就是开户团伙。指自行或者经组织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这类人员以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外出务工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等居多,在利益驱使下,以自己的身份信息,为不法分子开办各种银行卡、电话卡。还有以出租、出借方式,提供自己的支付宝或者微信收款码,帮助不法分子转接赃款。甚至还有人高价出售实名制社交账号,为不法分子哄骗受害人提供便利。

第二类则是带队团伙。是主要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人深入偏远山区,巧立名目,冒充相关单位职员,免费为山区农民办理手机卡;以回馈老用户,扫脸送礼品的方式,有针对性的为50岁以上的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老年人办理手机卡等,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获得身份信息或者手机卡。

“在警方办理的案件中,有一个犯罪团伙,在武山县咀头乡的一个村里,哄骗50岁以上的老人办理了13张电话卡。”白洪波说:“警方在办案的过程中发现,一名犯罪分子用来实施诈骗使用的手机号,办卡人竟然是一个90多岁的老人。”

第三类是收卡团伙、贩卡团伙。将收来的电话卡、银行卡高价贩卖给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新型非接触式、非接触性犯罪。

2019年12月21日,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根据线索,将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嫌疑人赵某传唤到案。经审查,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赵某非法收购、贩卖对公银行账户、网银、电话卡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公章30多件套,获利6万余元。2020年10月29日,赵某被秦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案犯强某等9人被判处一年两个月到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断卡”行动主要打击的就是涉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刘贵全告诉记者,每年因诈骗、网络赌博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已经威胁到百姓的家庭幸福,扰乱了社会治安,所以在源头上打击买卖两卡是势在必行,也是当下最有效的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方式。

坚决铲除“电诈”土壤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因为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带来巨大困难。因此,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就等于给诈骗分子“断奶”,从源头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断卡”行动是为了维护百姓利益不受不法分子分割,那么,作为普通百姓,我们每个人该做些什么,又该怎么做呢?

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白洪波介绍,作为普通市民,如果遇到身份证遗失、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的情况,一定要抽空去查询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进行注销。因为一旦市民名下的银行卡或电话卡涉案,将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而公安机关对于已经确定的涉嫌“两卡”违法的行为人,首先会采取惩戒措施。在电话卡方面,失信用户在三大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张电话卡,同时5年内不得开办新卡;在银行卡方面,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人员新开账户。也就是说, 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功能。同时,人民银行还会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在一定时间内影响本人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如果有严重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类犯罪,最高可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刘贵全说。

在市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的同时,我市检察机关也在“断卡”行动中积极履职,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王海洲告诉记者,针对“断卡”行动,市人民检察院组建了专案组,专门办理涉“两卡”案件,着重加强对下指导,强化证据意识、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质量,建立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工作机制,注重与法院、公安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思想、严格执法标准,对涉“两卡”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惩处。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时刻警惕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深刻认识到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以及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不贪图蝇头小利,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坚决不做不法分子的帮凶及“工具人”。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ishui.com/2020/1118/113845.shtml